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在处理很多事物时,应该对有些信息进行保密,比如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的,或者试是一些个人隐私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做好政府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所以出台了相关的审查办法。那么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属性审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行政机关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负责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人员,负责协助做好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和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
  
  第五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经权利人(第三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一)填报初审。本单位信息提供部门的信息填报责任人负责信息填报,并负责信息填报初审。
  
  (二)审核。本单位信息提供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填报责任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审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审核后的信息进行审发。
  
  (四)无法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界定。无法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部门负责界定。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和网络运行安全。
  
  第八条 对于依法解密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应由原确定该信息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审查确定。
  
  第九条 在同级国家保密局的指导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做好相关的协助工作。
  
  第十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第十一条 各级行政机关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各级行政机关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行政在处理一些事物时,可能会涉及到国家秘密,或者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各机关应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之后还要不要坐牢?
      缓刑之后还要不要坐牢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那......


·交通事故打人怎么处理?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国的日益发展,各种事情都慢慢的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打架是最平常的一件事,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可是另一种打架,我们见过吗,......


·开设赌场罪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开设赌场是我国刑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违反法律。但现实中,往往存在一些人仍打着棋牌室、娱乐室的幌子暗地里从事聚众赌博的违法行为,以......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
      一、离婚前怎样可以做财产保全?离婚前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


·精神病犯罪就能免责吗
      对于精神病人,由于其情况特殊,因此在很多方面,国家都是给予了精神病人优待的。甚至在精神病人犯罪的时候,有的情况下也是不会进行处罚的。那么这是......


·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
      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一、15周岁打架致人轻伤会判刑吗15岁孩子打人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如果是轻伤只有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社保包括什么险?都有什么作用?
      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之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企业应为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的一种福利报酬,它也是由国家强制规定的,如果企业拒......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
      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吗,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就会出现保证期间和除斥期间,但在中国的法律中对除斥期间的界......


·一、交通事故伤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10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


·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虽然军人是职业具有特殊性,但他们还是可以跟普通人一样享受结婚生子的权利,那如果他们要离婚的话,可以怎么办呢?对于军人离婚该怎么办的问......


·事实婚姻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的基本特征是怎样的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