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自然需要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而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起诉离婚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可以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但如果被告情况特殊的话,其实也是允许到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而起诉离婚的程序很复杂,第一次起诉时,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很多人都需要经过二次、三次起诉才能实现离婚目的。因此选择一个方便自己进行诉讼程序的法院,节约诉讼成本就很重要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餐饮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
      餐饮商标使用合同范本怎么写?现在我们的经济发展迅速,第三方产业也逐渐的兴起,就比如餐饮产业。我们现在身边非常多的餐饮产业,餐饮产业一多,商......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管辖权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


·批捕后什么时间到公诉?
      逮捕以后,侦查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所以逮捕以后大概会在二个月之内提起公诉。批捕后就进入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


·一、离婚时的可以自协商财产分割吗?
      一、离婚时的可以自协商财产分割吗?可以自己协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对外担保抵押的规定有哪些个人可以申请担保抵押,公司也可以申请担保抵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提供的担保分别是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和......


·肇事逃逸造成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造成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


·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哪些?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与本案有关的一切财产,诉前财产保全范围包括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


·群众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受伤在生活中时常发生,一些比较轻的受伤对于受害者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是比较严重的手上就会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在工作中如果受伤就是属于工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流程是什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


·一、买房子律师费是一定要交的吗?
      一、买房子律师费是一定要交的吗?买房子律师费不是一定要交的。如果购房时不需要委托代理办理或者公证的,就不需要缴纳律师费。但是如果您对所购买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