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许多企业规模越来越大、利润越来越高,逐渐成为行业龙头,但还有些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逐渐消亡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对于企业成立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对于公司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包括哪些呢?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关于我国公司法规定解散公司的原因主要包括五种,首先是按照章程的规定予以解散,其次是经过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还有因为合并、分立等重组事项而解散,因违法经营被吊销执照或法院要求解散,同时,最高法相关解释中也列出了四种可以解散公司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
      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哪些?财产保全诉讼标的额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起诉?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起诉?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员与业主协商,拖延时间或找各种理由开脱,或作出各种承诺,以平息业主的......


·一、法定的立遗嘱方式有哪些?
      一、法定的立遗嘱方式有哪些?法定的立遗嘱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1、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


·关于工伤医疗期及待遇常见问题
      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一、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交易进行买卖,该交易造成股东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


·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如何处理?起诉离婚不去取起诉状将会按照缺席判决,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


·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确定伤情而请求做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这也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经过工伤鉴定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规......


·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几年?
      一、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几年?只有假驾驶证撞人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只要机动车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除有民事赔偿外,还将负刑事责任。在新交......


·一、交通事故中对方打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对方打人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员工在疫情期间双倍工资吗?
      员工在疫情期间双倍工资吗?只有延长休息时间内支付双倍工资,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只有在延迟复工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盖章包括哪些内容?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盖章包括哪些内容?国家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安全,在工程建设完成以后要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对于,那些在检验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