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做一个司法鉴定,明确伤残情况。我国伤残鉴定等级分为十级,其中十级伤残属于最轻的。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椎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2、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
  
  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1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17、双眼矫正视力≤0.8;
  
  1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二、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司法鉴定应用的比较普遍,通过鉴定,可以明确伤残等级。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对应的项目很多,简单来说就是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交能力部分受限等。确定十级伤残的,当事人可以拿到相当于7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及误工费、护理费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重婚罪怎么办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涉嫌重婚罪怎么办理?涉嫌重婚罪的处理方式是自己提出诉讼或者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现实中,如果被他人起诉犯重婚罪的话,为了当事......


·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决议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一、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决议事项有哪些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但在股份有限公司里不作为特别事项);2、公司分立、......


·民法典中个人合伙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个人合伙规定是什么?合伙在生活中经常遇到,因为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做很多生意或者创业的时候需要合伙人一起来进行努力,我们也知道......


·离婚抚养费支付到何时为止《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抚养费支付到何时为止《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


·新婚姻法 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非法同居的规定是怎样的(一)、非法同居的含义1、同居是指男女双......


·双方都已婚生小孩是重婚行为吗?
      双方都已婚生小孩是重婚行为吗?如果当事不知道已婚者已婚,以夫妻名义居住而生孩子的,当事人不属于重婚罪,而已婚者犯重婚罪。如果当事人知道已婚者......


·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故
      近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不断发生,每天大大小小的事故都有发生。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数量也是不低的,超载就是其中的一个事故原因。儿童......


·股东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效
      股东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效一、股东转让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否有效?股东转让股权未经其他股东同意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法》第七十......


·哪些是无人继承财产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哪些是无人继承财产所谓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指没有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承受的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形成无人继承......


·侦查阶段延长拘留期限的条件有哪些规定
      侦查阶段延长拘留期限的条件有哪些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隐名股东的股东代表诉讼吗
      隐名股东的股东代表诉讼吗隐名股东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