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地震的破坏能力是很大的,因此有一些质量不是很好的房屋,就有可

地震的破坏能力是很大的,因此有一些质量不是很好的房屋,就有可能因为地震而损毁,也有一些是直接变成了危房,也就是不再适合居住。那么对于在地震中房屋损毁的情况,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此时房屋都已经灭失了,欠银行的贷款是否还需要继续偿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地震中房屋损毁该怎么办
  
  首先,法律界人士表示,地震中即使房屋全损,贷款者也有义务按月还清余下贷款。这是因为,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华夏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李虹含表示,根据国际经验,在处理地震灾后抵押物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
  
  第二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
  
  第三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
  
  第四种情况是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上述是地震灾后有抵押物与担保品的四种情况,若为信用贷款,银行将面临更大的损失与风险。
  
  地震发生后,很可能有些人刚刚交付房款尚未交付房屋,有的则可能是刚刚交付房屋却尚未交付房款,结果房屋因地震而毁坏甚至化为乌有。
  
  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尚未将房屋交付购房人使用的,房屋在地震中受损或者灭失,由开发商承担后果,开发商应当将购房人支付的购房款或者定金等退还给购房人。如果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给购房人使用的,则应当由购房人自己承担后果,即尚未付清的房款,购房人仍有责任支付给开发商。
  
  二、房主去世房贷怎么办
  
  如果在地震中房主不幸去世,房贷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人死了房子还在,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当然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而如果房主去世房子也塌了,在没有其他共同借贷人的前提下,民事主体不存在了,追贷相对困难,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将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而在前几年的讨论中,也有业内的声音表示,当受灾群众面对着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心灵受到创伤、财产被摧毁、生活无着时,如果还要他们来承担被震毁住房的房贷债务,从人道的角度来说,是不应该的。此前也有国家发布特殊政策的先例。
  
  2008年5月19日,央行和银监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
  
  2008年5月2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于借款人因这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此时如果有相应的保险,其实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做出赔偿。当然,此时如果银行的贷款尚未还清的话,由于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而此时对于房屋灭失的风险应该是由所有人承担,因此即使房屋灭失了,也是需要继续向银行还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路面落石导致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
      一、路面落石导致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由保险公司赔偿,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当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在当地机构报案,并在48小时......


·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
      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一、离婚起诉分割房产证怎么分第一种: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


·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板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一项建筑工程最看重的就是它的质量,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就需要立即整改,否则就会留下安全隐患。模板工程是建筑的基......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步骤是什么?
      信用卡的出现使我们生活更加便捷,但是,不少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造成了信用卡管理制度的破坏,同时造成利益损害,那么,现在信用卡诈骗罪立......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自从住建部出台鼓励租售同权的文件以来,很多大中城市都陆续公布了当地的政策,大力......


·做股权转让的时候股东去不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


·刑诉法终止侦查死亡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在我国,总是有一些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相应的,对于这种长期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我国也有相应的侦查人员来依法进行相应的侦查措施。但是当相关部门依......


·认定为累犯有没有判缓刑可能
      认定为累犯有没有判缓刑可能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
      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一、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


·如何办理涉外收养公证?
      如何办理涉外收养公证?每对夫妇都希望拥有自己爱的结晶,当这种美好的愿望无法实现时,人们便会收养子女,一方面完成自己的心愿,另一方面给那些没......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一、个人著作财产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