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
  
  证券公司融资利息是多少?融资利息是融资者交给证券商的手续费。证券公司应该按照管理办法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写明融资融券的利率。融资融券利率基本是受国家管控的,中国人民银行经常会对利率进行调整。这些年,国有银行为鼓励企业融资,将利率下调了,
  
  一、什么是融资利息
  
  融资利息是针对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融资人为了达到融资和融券的目的而缴纳给券商一定费用。该费用等于融券资本或者融资资本乘于融资融券利息,该利息是一个百分基数。
  
  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有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下列事项:
  
  1、融资、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利息(费用) 的计算方式;
  
  2、保证金比例、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及折算率、担保债权范围;
  
  3、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方式、追加保证金的期限;
  
  4、客户清偿债务的方式及证券公司对担保物的处分权利;
  
  5、融资买入证券和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处理;
  
  6、违约责任;
  
  7、纠纷解决途径;
  
  8、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保证金比例和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的种类、折算率,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和客户补交担保物的期限,由证券交易所规定。
  
  证券交易所应当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制定不同的折算率要求。
  
  证券公司在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对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折算率实行动态管理和差异化控制。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银行信息港
  
  央行官网发布通知,将从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央行表示,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2月29日宣布,自3月1日起,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此举旨在保持金融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项目 年利率%
  
  1、短期贷款
  
  一年以内(含一年) 4.35
  
  2、中长期贷款
  
  一至五年(含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年利率%
  
  五年(含)以下 2.75
  
  五年以上 3.25
  
  银行调整融资利息等利息利率,能够促使企业融资创业,进而促进就业。投资者在签订合同时,不光要注意利息,还要注意防范各种风险,如平仓风险等。建议提前了解法规,若遭受不合理损失,有上诉需要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一方不出庭财产如何分割?1、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


·道路交通事故中老人子女如何得到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中老人子女如何得到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中,重要的一笔赔偿便是老人孩子的抚养费,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河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
      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一、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


·结婚证弄没了可以离婚吗
      可以。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


·一、农村老人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农村老人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


·交通肇事造成轻伤逃逸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造成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一般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基数就是租赁合同上的金额,印花税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金额缴纳。这里大家可能......


·一、劳动者旷工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者旷工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类型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类型有哪些?(一)民事责任。(1)对权利人停止侵害。(2)对权利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3)对权利人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会给权利人......


·离婚时分割财产的原则有哪些
      要是夫妻结婚时间比较短的话,那一般在离婚的时候基本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要是存在共同财产的话,那离婚的同时就需要分割共同财产。这种情况......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
      合同到期公司不谈怎么办?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跟用人单位的规定如果要解除合同的话是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