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而在关系到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上,其实是与国内离婚的规定一样的。究竟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但有时会出现抚养人没有及时给付的现象,有时甚至放弃给付。
   (三)以物折抵
  在特殊情况下,承担抚养义务的人还可以以其他物品抵付抚养费。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法规定里,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的抚养费确定标准是一样的。抚养费标准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决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此外,我国《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当初离婚协议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安排,并不妨碍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对于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同样不存在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双方对于增加抚养费的请求,首先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增加子女抚养费。
  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时候,需要参考的因素较多,因此也就导致了不同家庭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数额不同,而不管是抚养费数额还是支付方式,都是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的土地,都是可以进行租赁的。但需要注意,此时承租者只有该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并且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土地租......


·未签劳动合同已过试用期单位辞退,如何赔偿
      问:我2010年8月入职,未签劳动合同,知道2011年4月份单位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单位以我试用期不合格辞退我,我很是郁闷,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赔偿?北......


·老公大伯骗去借条不给也不还钱怎么起诉
      老公大伯骗去借条不给也不还钱怎么起诉一、老公大伯骗去借条不给也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


·醉驾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怎样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
      醉驾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怎样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造成一人重伤以上结果的,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


·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方式是哪种?
      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书方式是哪种?一般的情况下,其主要方式是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


·深圳骨折能评上工伤鉴定等级吗,机会大吗
      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受到伤害,尤其是在有些工作中。不过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我是可以去有关机构进行工伤鉴定的。不过工伤鉴定所所需要的材料......


·司法鉴定送检人都是谁?
      现在,不光在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领域司法鉴定应用的也相当普遍了。按照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是接受委托后开展鉴定活动的。既然是委托其它机构进行鉴定......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企业倒闭哺乳期员工赔偿?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孩子出生后,为了让其更好地成长,不少女性员工会选择哺乳,哺乳期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收入受到影......


·摩托车噪音扰民归哪个管
      居民区噪音扰民归于环保部门管理。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


·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
      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一、投标人被没收保证金的情况有几种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


·路上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理
      路上开车玩手机怎么处理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