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每年春运的时候,铁路都是最繁忙的交通运输方式,而且平时铁路也是最运输乘客最多的运输方式,如果发生铁路运输人身损害,当事人是可以提起赔偿的。那么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旅客意外伤害赔偿系平等主体之间侵权的民事责任,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人身伤亡是不可抗力或者由于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铁路运输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3、《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1951年4月24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旅客在保险有效期间内,由于遭受外来、剧烈及明显之意外事故,受到伤害须治疗者,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情况给付医疗津贴,其数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之全数为限。第八条规定,旅客遭受意外事故受到伤害,以致死亡、残废或丧失身体机能者,除依照第七条之规定给付医疗津贴外,另由保险公司定给付保险金。4、《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1994年8月13日国务院批准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依照本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对每名旅客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000元。5、《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第的规定。1994年9月1日以后的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范围适用国务院批准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发生铁路人身损害,铁路局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根据当事人的损伤情况内容向铁路局申请损害赔偿。如需要法律帮助,我们建议登录平台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一、合同纠纷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1、证明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的证据;2、存在合同事实的证据;3、对方违约的证据;......


·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终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手段,用人单位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需要遵循法律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吗?这个要根据......


·未约定利息,可以要去利息吗
      未约定利息,可以要去利息吗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


·和15岁女孩同居犯法吗 非法同居犯法吗
      一、和15岁女孩同居犯法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


·合同约定100%违约金是否合法?
      合同约定100%违约金是否合法?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


·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一、在办公室有病后死亡算不算工伤?是工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


·普通工伤后退休有什么待遇吗?
      普通工伤后退休有什么待遇吗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


·办监外执行是不是得找律师去申请
      办监外执行是不是得找律师去申请一,办监外执行是不是得找律师去申请都不能申请,得符合条件的监狱去申请监狱法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
      房产证抵押贷款利息是多少?一、房产抵押贷款利率的概念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


·我们都知道如果需要创业
      我们都知道如果需要创业,就必须办理营业执照等等一系列较为繁琐的程序。由于对这些程序的不熟悉,所以代办营业执照就成为了当下不少人节约时间的选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