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的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如建筑工程可划分为九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
  
  (2)当分部工程规模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顺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可分为: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和钢结构等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可分为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等分项工程。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如表31-58所列。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表31-58
  
  4、检验批的划分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的实际需要。检验批的划分原则是:
  
  (1)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部分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2)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3)屋面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中的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
  
  (4)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5)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分为四个部门,建筑工程的管理是非常的重要的,项目部作为一个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该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全面的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儿子的车父母继承比例是多少?
      儿子的车父母继承比例是多少?父母继承儿子遗产,继承的比例大概在八分之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
      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一、离婚时房产归我但有按揭未过户怎么办?离婚时房产归夫妻任何一方但有按揭未过户可以在还清贷款之后办理过......


·一、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要求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在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之前也不需......


·法院收件告知书下一步需要怎么处理?
      法院冻结银行卡下一步要分情况处理。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行存款的冻结。如果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预验收程序是什么从施工开始到工程完工都需要严格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完工以后在交付使用之前一定要确保工程能够通过质量验收,否则是无法......


·劳动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听到关于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案例,但许多人或许都认为其两者并没有区别。的确,两者有其共同之处,但是其中的......


·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有哪些特点
      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有哪些特点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


·一、没有结婚证怎么上法院起诉要回彩礼?
      一、没有结婚证怎么上法院起诉要回彩礼?没有结婚证想要到法院要回彩礼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想要上法院进行诉讼要回彩礼就需要进行立案,受理,......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员工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拘役,而拘役属于刑事责任,无论是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还是一般的企业这种情况都要......


·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告知书会寄送给受害人的家属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告知书会寄送给受害人的家属吗?审查起诉阶段受害人告知书会寄送给受害人的家属,受害人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具体工作是复制侦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