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劳动用工方式的日益多样化,许多用人单位在保证工作完成、降低劳动成本的前提下,有了更多选择,特别是前些年出现的劳务派遣模式,让许多聘用了短期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即将满十年的用人单位找到了新途径,不仅可以避免大批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增添更大责任和负担,而且不需要大规模解聘调整员工,关键是还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劳动合同法(修正本)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综上所述,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中劳务派遣的规定,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应履行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开展职业培训、建立连续工作调整工资机制等义务,同时,被派遣者与用人单位职工应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不得自行派遣劳动者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
      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


·民事诉讼执行分配有何内容?
      民事诉讼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我们在生活中要了解民事诉讼的有关知识,因为民事案件是最贴切我们的生活的。说道了这想必您也非常关心一个......


·小三会被判刑吗
      不会,因为不犯法,所以不会判刑。婚外情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和约束,可以因为老公婚外情而提出离婚。但构成重婚罪的,可以判刑。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


·帮助犯的犯罪中止应该怎么认定?
      帮助犯的犯罪中止应该怎么认定?帮助犯的犯罪中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1、在实施帮助行为以前,也就是帮助预备时,其只要消极地不予帮组,就成立中......


·董事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能通过
      董事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能通过一、董事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能通过?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


·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些什么材料
      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些什么材料一、公证遗赠扶养协议需要些什么材料?(一)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二)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装修工程质保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装修工程质保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量保修书是指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


·从哪些方面界定受贿与借款?
      一、从哪些方面界定受贿与借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借为名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受贿。具体认定时......


·一、网签备案能同时完成吗?
      一、网签备案能同时完成吗?不能,网签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没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商号权的侵犯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企业在运营的时候,都会注册一个商号。而商号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在市场竞争中起到了突显的做用。但我国尚未有健全的商号保护的法律体系,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