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阻止老人参加非法集资?

中国老人众多,许多不法分子利用老人反应迟钝,轻信谣言等特征对老人进行哄骗。其中怂恿老人参加非法集资的案例数不胜数,令许多家庭苦不堪言。因此如何阻止老人参加非法集资变成了许多家庭的一个共同问题,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惑。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集资具有四个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如何阻止老人参加非法集资?
  
  (一)、狠抓打击违法犯罪。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监管力度,对虚假注册公司、违法虚假宣传等行为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司法机关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惩治犯罪分子,维护金融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
  
  (二)、严格社区防范工作。
  
  1、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重点人口加强管控,及时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2、对老年人较多的社区、诈骗案高发地区进行重点监控,积极发动社会人士共同参与预防和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行为。
  
  (三)、加大防范宣传力度。
  
  1、进入老年社区、活动中心等地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诈骗的宣传,通报相关警情,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2、以案说法,通过案例的方式,让老年人识别犯罪嫌疑人常用的手段,通过现场演示、宣传画、提示语等形式对老年人宣传,提高老年人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3、通过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披露各类针对老年人诈骗的作案手法,提高老年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四)、强化部门沟通协作。
  
  1、加强情报信息交流,遇到针对老年人诈骗的案件时,及时相互通报做好预防和打击此类案件的工作。
  
  2、加强与银行相关业务部门合作,公安机关在银行柜台设防,设置咨询处,对银行保安进行培训,一旦发现老年人上当受骗时指导老人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将银行柜台设置成防骗的一道重要关卡。
  
  (五)、给予更多关爱教育。
  
  1、社区要时刻关注留守老人,投入更多的精力,把老人的思想、心态往健康的、积极的方向引导,多关心留守老人生活,让犯罪分子没有时间、没有机会下手。
  
  2、告诫老年人克服贪欲的心理,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
  
  3、劝告老年人不要相信骗子“不要告诉任何人”“告诉他人就不灵了”“独一无二”等谎话,不要和“陌生人”过于亲近,拿不定主意时,找辖区民警、老伴或孩子、自己信得过的邻居和朋友,向他们说明情况,咨询意见。在一个人独自外出时,切忌在公共场合或陌生人露富显阔。
  
  结合全篇文章,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要阻止老人参加非法集资 ,首先要宣传相关知识,提高老人的警惕性;其次家人要关心老人,相信老人;最后要告诉老人在公共场合切忌钱财外露,不相信陌生人。希望我们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检察院延期15天的流程是怎样的?
      检察院延期15天的流程是怎样的?检察院延期15天的流程是首先由检察机关负责相关的案件审查起诉的责任人员提出申请,由领导决定同意之后才能够日延期15天......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是什么
      您必须要知道土地使用权证的审批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完成的,很多人也是在办理之前就比较好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批程序是什么?今天就可以告诉您,办理国有......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的继承可以按照遗产处理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的继承可以按照遗产处理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不属于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补偿慰问金,所以不能......


·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国各级政府当前工作方式主要的指导方针之一。全国各级政府,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本级政府所在地实......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哪些
      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哪些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可以让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中......


·最新的婚嫁假期政策规定多少天?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冲破重重阻碍选择结婚,而新婚夫妇们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结婚时的婚嫁假期规定多少天,婚假规定基本......


·私人企业职务侵占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立案。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


·一、诉讼离婚男方躲避4年怎么办?
      一、诉讼离婚男方躲避4年怎么办?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是对方可能的居住地(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的法院直接起诉离婚。待成功立案......


·法院判缓刑要先交罚金吗
      法院判缓刑要先交罚金吗法院判处缓刑前可以先缴纳罚金,也可以在判处缓刑后再缴纳罚金,具体什么时候缴纳罚金,一般法院会对犯罪分子作出是否需要犯罪......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一、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属于工伤事故的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