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有些人情绪管理能力比较差,为了发泄负面情绪,常常会实施一些无理取闹的行为,如果破坏了公共秩序,就属于寻衅滋事。根据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设定,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二、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现实中。亲友在生活中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时候,还是聘请专业的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及时做辩护比较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农村征地拆迁赔偿都有哪些规定呢?
      农村征地拆迁赔偿都有哪些规定呢?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监护人职责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


·父母先于儿子去世,不能继承儿子遗产
      父母先于儿子去世,不能继承儿子遗产父母在世儿子去世,父母按法定继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儿子遗产。将来父母去世,按法定继承,儿子的子......


·经催告当事人仍未交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当事人起诉后未依法交纳诉讼费,经催告仍不交纳,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撤诉是当事人依其意思表示放弃因起诉而发生的法律后......


·好意施惠行为侵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好意施惠行为侵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好意施惠行为侵权的法律规定是好意实惠致损引发的侵权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
      债权人不接受债务人履行债务怎么办?一、确认是否瑕疵履行(一)判断1、瑕疵履行在中国立法中称为“质量不符合约定”。瑕疵履行属于不完全履行的一......


·单位能任意辞退员工吗?
      单位能任意辞退员工吗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辞退的分类主要有: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


·未成年法律援助是否有权利申请?
      未成年法律援助是否有权利申请?想起前段时间大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这部电视剧里最后大风厂事件可以得到解决,有个原因在于政府指令法院派出律师......


·去法院起诉离婚所在地程序是什么?
      我们知道离婚在如今法治社会中要依据法律来解决,也就是在离婚问题上如不能商量着解决就要去法院去解决,在解决问题上主要就是离婚的热门问题,主要是......


·抢夺方向盘处罚具体是什么
      抢夺方向盘处罚具体是什么(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关于财产的争夺是很激烈的,而这其中要数对房产的争夺最为激烈了。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会僵持不下,此时就需要法官来进行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