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罪?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很多公司、企业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成为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的一种重要手段,普通老百姓也越来越热衷与购买股票、债券来进行资产投资,然而有的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股票债券等行为来非法获利,那么,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呢?
  在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发行越来越活跃的情况下,一些不法分子也把犯罪的黑手伸向了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不仅大肆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而且也使用变造的方法使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面值增加,从而获取非法利益。这种犯罪已成为妨害证券市场管理、破坏国家金融秩序的新型犯罪。有鉴于此,1997年刑法增设了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内容,并且将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与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分别规定为不同的犯罪。
  一、什么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和增加其面值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扰乱、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3)、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4)、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属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以使用为目的的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的债券行为是违反国家对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故意行为。
  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判多少年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上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单位犯本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两个规定定罪处罚。可以说通过以上的解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这个问题,想必您都清楚的了解了。对于这种危害证券市场的新型犯罪,一经发现,必将难逃法律的制裁。的我们在此也提醒您,在面对这种犯罪活动时,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
      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有哪些?一、不当得利之债的返还范围不当得利之债一经成立,当事人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


·公证处公证是否能单方撤销
      一、公证处公证是否能单方撤销一般是可以的,但也要看什么样的公正了,就是给什么事情做的公正。赠与公正一般已撤不了。公证书撤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步骤方法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但很多人对于什么是刑事诉讼,什么是审查起诉不是太了解。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刑事......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执行抚养费按月支付数额的确定标准是什么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三个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的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除用人单位具备法律明确规定的过错性行为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日......


·交通八级伤残农村赔付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交通八级伤残农村赔付标准是怎样的?交通赔付标准规定农村八级伤残可以获得大约五十万元的赔偿金,具体的八级伤残标准如下:(一)、脑、脊髓......


·一、入职以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入职以后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最多判10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


·拒执罪刑事控告书包括哪些内容?
      拒执罪主要指法律处决书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享有执行条件,但是拒绝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违法行为。这一行为是对法律公信力以及权威性的挑战,因此我国法律......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制度是什么内容?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制度是什么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


·意思表示一致什么意思
      意思表示一致什么意思一、意思表示一致什么意思意思表示,就是多少人的主观意愿的表达,即,想干什么,通过何方法,达到何目的等。意思表示一致,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