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你是否遇到过转租的情况或者自己想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房屋转租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房屋转租都会产生哪些后果。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转租的后果有哪些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那转租合同应为有效。
  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应当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出租人以承租人未经其同意擅自转租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定的转租合同应属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事实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所作的表示。
   二、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哪些房屋不能转租均有严格规定。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房屋的转租一般是二房东进行的,很多时候都是没有经过原房东的同意,这种情况下的房屋转租称为责任转租,当事人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事比较大的,同时也容易产生纠纷。要是你在这方面遇到了纠纷,而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合理避税都?
      在我国合理避税都有哪些技巧每一个会计人都应该学会给公司合理的避税,这样是能够节省公司很大一部分的运营成本的。但是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这可不是......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现在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江苏省为了规范交通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式,保障当事......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
      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一、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一定要绝对遵守吗?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


·父母被治安处罚会影响子女吗
      父母被治安处罚会影响子女吗?父母被治安处罚会影响子女将来找工作,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对我国境内所有归属于国有资产的物品都享有绝对的处理权利,但对国有资产的处理权利也是建立在法律监督的范围之内的。比如国有土地的问题,城镇国......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是怎样的?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即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


·“高利转贷”“职业放贷”是违法借贷行为,合同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高利转贷”“职业放贷”等违法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其无效。推动各地人民......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私立学校教师劳动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单位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刑事赔偿受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受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赔偿受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


·有欠条不还钱跑了怎么办
      (一)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二)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