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公务员法全文的实施细则有哪些?

最新公务员法全文的实施细则有哪些?
  
  公务员由于其良好的待遇,导致曾今是一个极热门的一个职业,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热度已经不能和当年相比较,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去报考公务员的,最新的公务员法也出台了,那么最新公务员法全文的实施细则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吧。
  
  一、最新公务员法全文的实施细则有哪些?
  
  1、总则。规定了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依据、公务员的范围,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原则,公务员主管部门及其关系等。
  
  2、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规定了公务员应具备的七项条件、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九项义务和公务员享有的八项权利。
  
  3、职务与级别。规定了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明确根据职位划分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实行分类管理,并规定了公务员职务的分类和确定公和员级别的依据等。
  
  4、录用制度。规定对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务员法》还对报考公务员的条件、录用程序、录用方式和录用的组织负责机构作了明确规定。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有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5、考核制度。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对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此外,还规定了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6、职务任免制度。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此外,还规定了选任制公务员任职和职务终止时间、委任制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情形,以及对公务员兼职的限制性规定。
  
  7、 职务升降制度。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为了保证晋升质量,防止不正之风,《公务员法》还规定了晋升应遵循的程序。
  
  8、奖励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奖励实行的原则、给予奖励的情形、奖励的种类和撤销奖励的情形等。
  
  9、惩戒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的十六种禁止行为、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给予公务员处分的程序及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条件等。
  
  10、培训制度。规定了对公务员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新录用人员的初任培训、晋升领导职务人员的任职培训、从事专项工作人员的专门业务培训、全体公务员的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的在职培训。此外,《公务员法》还对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的登记管理、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的使用和培训机构等作了规定。
  
  11、交流与回避制度。规定了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公务员队伍外的其他公职人员交流。交流的形式有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并规定了公务员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此外,《公务员法》还规定了公务员回避的程序等。
  
  12、 工资福利保险制度。规定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原则、形式、正常增资机制、工资调查制度等内容,还规定了公务员的福利和保险制度。
  
  13、 辞职辞退制度。规定了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不得辞职的情形和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辞去现在职务的程序,并规定了辞退和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及辞退公务员的程序等。
  
  14、 退休制度。规定了公务员退休的两种形式:强制性退休和自愿提前退休,并规定了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此外,还规定公务员退休后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待遇。
  
  15、 申诉控告制度。规定了公务员申诉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情形和申诉的程序,并对公务员控告的权利和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要求等,也作了规定。
  
  16、 职位聘任制度。规定机关可以经批准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17、 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追究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18、附则。对领导成员的含义,对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参照管理以及《公务员》的施行日期等作了规定。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最新公务员法全文的实施细则有哪些这个问题应该有了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最新的公务员法则对于公务员很多的内容都有进行一个整改,新的公务员法也有很多不同的新的内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买一本书系统的了解一下书的具体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于行政案件回避只能一次吗
      对于行政案件回避只能一次吗?行政案件回避的次数没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


·劳动合同法丧假有什么规定?
      劳动工作者永远都是这个社会中的最大群体,所以无论是在劳动法中或是其他有关劳动者的现行条例中,都明确规定了婚丧假的基本情形。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


·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
      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的严格责任原则。其中,严格责任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不履行,不完全......


·居间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第二十三章规定,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合同法》第四百二......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对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如果公民从事的一些行为违反了我国行政的,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当然会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这......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步骤方法是什么?
      现如今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但很多人对于什么是刑事诉讼,什么是审查起诉不是太了解。审查起诉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特别是刑事......


·不动产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不动产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


·打官司律师费怎么算的?
      打官司律师费怎么算的?如果发生纠纷后无法进行有效的协商,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打官司来解决。打官司的过程中需要递交起诉书、整理证据、......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哪种情形下无效?
      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哪种情形下无效?一、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


·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开车的人往往紧张甚至不知道下面该怎么办,但是不及时处理就会造成交通堵塞,因此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