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入职不足一年裁员怎么补偿

公司如果要单方面的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除非员工这边存在什么原则上的错误,否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无缘无故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说用人单位要进行裁员而和有一些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需要为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入职不足一年裁员怎么补偿?
  
  一、入职不足一年裁员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第一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一条规定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在符合国家的规定下,确实需要裁员的话,不满一年的经济补偿是分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是自己已经满六个月,这种就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计算,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作为补偿。如果不满六个月的话,则需要给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
      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了怎么办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一、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


·几年没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般来说,双方会离婚协议书中将抚养费支付金额及方式写清楚,诉讼离婚的,判决书中也应该也有关于抚养费的规定。而现实生活中,有些父母却以各种理由......


·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存在什么问题?
      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存在什么问题?由于建筑工程是一种特殊产品,它的特性表现在产品的适用性、耐久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与环境的协调性。建筑......


·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是否会被扣
      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是否会被扣,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因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交警可以扣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在哪
      一、监外执行与假释的区别在哪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


·甘肃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
      甘肃网络诈骗立案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频繁,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产的案例全国频繁发生,给很多人带来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欠钱按期不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还款。胜诉之......


·分公司允许被收购吗
      正常来讲,分公司不可能被当作主体单独收购。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


·办完入职才上几天班要办离职吗
      在我国,就业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了,随着退休年龄的增加和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我国的就业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了。然而就业已经非常的困难了,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