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国有土地指的是所有权贵各级政府的土地,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贵

国有土地指的是所有权贵各级政府的土地,而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贵人民所有的。国家虽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并不直接使用土地,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个人来使用。国有土地的收益也是一部分归国家,用于公共事业建设,一部分归使用者。那么,购买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如何确定?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较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较高不超过50年。依据上述规定:住宅用地较高年限不超过70年。
  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分类:
  土地使用权最主要的两种获得途径分为,一是,出让土地使用权;二是,划拨土地使用权。(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通过出让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交纳土地出让金以货币等形式有偿使用土地的。主要是经营性用地,房地产、住宅、商业、工业等。(2)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国有划拨土地是指国家无偿或成本价向用地单位供应的土地、主要是公益事业,学校、医院、军事用地,国家机关办公用地、公路,国家核心建设工程、国有企业等。除此之外,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但是要根据房屋的不同情况而具体认定。最终,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当然,土地使用者也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按照相关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我们可以看到,一般普通住宅房的使用权是70年,工业用地房和商业房以及公产产权为50年。用于教育、科技、文化的土地使用权为50年,用于旅游娱乐的用地为40年。因此,购买二手房要根据购买房子的类型来确定使用年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违约金是否有效
      在劳务关系里面存在很多的法律关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很多的内容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很多人都没有搞清楚,......


·法律中的规定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怎样判刑
      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可能涉嫌犯破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破坏行为不足以使前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区别是什么?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法律效力不同。注册资本也可以称之为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


·简易程序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简易程序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简易程序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至一个半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企业融资的五要素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五要素是什么企业融资是很常见的,融资也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符合自己实际要求和利益的融资方式,但是选择好合适......


·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轮流抚养孩子后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孩子是父母心头的一块宝,也是夫妻双方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婚时的唯一牵挂。夫妻双方在孩子未成年之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


·网络销售是做传销的吗
      看具体情况定,具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1、需要交入门费;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怎样的
      关于刑法的效力范围,其实就是指刑法可以适用于哪些人、哪些地方的犯罪等等。有的时候我国是可以对境外的刑事犯罪进行管辖的,当然,也是可以对境外的......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哪些材料?
      债权债务转让合同纠纷的解决需要哪些材料?在商业社会中,债权债务关系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关系,一直存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债权债务关系的顺利......


·刑事诉讼法诈骗管辖地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嫌疑人通过某种方式让受害者相信某件事情,并诈取大量数额的钱财,在诈骗中,通常是异地诈骗的情况较多,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诈骗罪的管辖......


·买房在很多人的人生中都是一件大事
      买房在很多人的人生中都是一件大事,而在商品房的买卖中,为了保证房屋的买卖能够如期履行,就会签订购房合同。如果买房者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