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配重要的一个环节,双方针对房产的分割办法在法律里有明文规定。那么,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
  
  1、如果一方坚决不出售房产,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另一方现金。
  
  2、如果一方坚决不出售房产并且不愿意以现金的方式补偿另一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裁决。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有怎样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综上所述,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办法有很多种,但是主要看房产的婚前归属权。比如婚前是一方父母购买、婚前一方购买或者是婚后双方共同购买等等。依据房产的婚前购买情况法院会做出相应的判决。离婚房子一方不卖一方要卖怎么办?可以补偿另一方或者经法院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
      婚内债务离婚时怎么算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


·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一、二手房预约买卖合同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继续履行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


·无偿赠送法律服务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赠送法律服务的合同的内容有哪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


·一、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可以得到赔偿吗劳动法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也是可以得到赔偿的。辞职是否有补偿取决于辞职是因为什么。如果是以用人单位存......


·治安案件的证据种类分类
      治安案件的证据种类分类治安案件的证据种类分类(1)物证物证是以物质的存在、特征或属性证明案件情况的一种证据。物证的特征是多样性,客观性......


·盗窃罪量刑规则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量刑规则是怎样的(一)盗窃罪量刑标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三个月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花园防高空坠物有哪些措施?
      近几年来,随着居民的文化素质越来越高,更加注重社区绿化以及保护环境,许多居民都喜欢在小区内未开发的花园内种植花束,也喜欢在自家阳台弄一个小型......


·人当场死亡后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人当场死亡后肇事逃逸当场死亡和抢救无效死亡有区别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的作案动机有哪些
      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的作案动机有哪些?随着工业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厂生产排放污染物,我国有着明确的法规规定每一类工厂排污必须达到国......


·侵犯商业秘密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伴随着商业的繁荣,商业繁荣发展的背后也隐藏着侵犯商业秘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恶劣行径,那么什么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呢?侵犯商业秘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