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

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新劳动法出台,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关新劳动法的有关内容,但是它又关系着大部分劳动人民的利益,关乎着您能够拿到的劳动工资,其中一个就是辞退补偿的有关内容,那么,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规定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收集有关资料,给您解答。
   一、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以上就是有关新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劳动者们应该阅读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当自己遇到问题时,注意其中的辞退补偿的有关情况,联系法律,并注意自己的劳动合同内容,分析自己的补偿标准。在遇到有关劳动合同纠纷时,可以咨询律师进行帮助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只写年没写月日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只写年没写月日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因为无论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都是要求写清楚年月日的。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工程质量是任何一项工程必须高度重视的,工程质量包含了整个工程的方方面面,但是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对于从事工程的朋友来说......


·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是怎样的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怎样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


·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
      合同形式、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模板
      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模板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卖方(简称甲方):买方(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新婚姻法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为共有财产
      其实从理论上并且从感情上来说,在结婚的时候,有没有房子并不能成为阻碍双方结婚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男女双方结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因为双方决定了......


·股权转让办理常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办理常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办理常识:1、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
      女方想离婚分财产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怎样选择亲子鉴定中心?
      关于亲子鉴定很多人都有所耳闻,一些幼儿从小和父母离散,再次相遇的时候,父母通常都会做个亲子鉴定,来证明孩子是否是自己的。亲子鉴定目前应用的......


·总包与分包工程名称一样吗
      总包是总承包单位,负责这个项目的管理运作,直接对甲方负责,由建立进行监督。分包是与总承包单位协商以后负责其中一个分项工程的队伍。《建筑法》第......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
      怎样才算完成商品房交付交房,并不能简单地从字面理解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将房屋转移于买受人占有。交房必须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交付使用条件,指的是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