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打官司是很多人比较熟悉的情况,因为我国现在的法制化程度非常的高,很多人在受到侵犯的时候都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我在起诉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那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在起诉的时候很多人可能会遇到在起诉之后法院不受的情况,这个主要原因是起诉时间可能已经过期,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送时间超过三年就不再受理,所以我们在受到侵犯的时候要及时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农村建房只有土地使用证吗?
      农民想要在家乡建造自己的房子,就必须向管理集体土地的村委会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备及登记,在这之后才能获得建造房屋的允许。但是也有很多农民认为自......


·1平方米交纳多少土地出让金
      1平方米交纳多少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房屋时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买方和买房真实的成交价格,另一份是在建委网......


·一、出轨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
      一、出轨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如何分割?出轨可以认定对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过错,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


·清明节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规定放几天假?
      清明节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规定放几天假?清明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在这个节日里,人们一般会扫墓,向先人表达敬意。但是人们只知道清明节确切的......


·汇编作品转让需要获得授权吗?
      汇编作品转让需要获得授权吗?需要获得授权,否则构成了侵权行为。汇编作品是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
      现在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往往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的,就需要购房者实际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当然,银行方面也是会对购房者的条件作出审查,......


·因中止执行超过最长诉讼时效还可以进行起诉吗?
      因中止执行超过最长诉讼时效还可以进行起诉吗?即使是已经过了最长诉讼时效二十年,但当事人仍然有起诉的权利。但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


·工伤待遇行政纠纷裁决不服怎么办?
      我们在上班期间,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受到了工伤的伤害,我们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等的待遇。工伤保险让我们在受到伤害后,可以维......


·关于工伤认定书怎么办理?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北京无偿赠与房产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