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集资案件的一般处置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给不少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如今各地政府都重视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纷纷成立专案组,协调公安、银行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那么,非法集资案件的一般处置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非法集资案件的一般处置程序是怎样的
  
  1、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实行属地管理,由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受理登记制度,确定部门及人员负责案件的受理工作,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属于非法集资性质的举报线索,由行业主(监)管部门作出终结受理结论,并向举报人回复。
  
  (2)对管理职责明确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由行业主(监)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受理。
  
  (3)对案情复杂或超出部门管理权限的,由行业主(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处置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
  
  (4)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行业主(监)管部门直接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2、调查取证
  
  案件调查取证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行业主(监)管部门主办。省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督导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及时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调查取证。对案情单一、主(监)管部门职责明确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公安机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
  
  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调查难度大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确定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开展联合调查取证。
  
  3、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主办,行业主(监)管部门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的组织领导,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报案或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并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需相关主(监)管部门配合的,可商有关部门或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协调。
  
  4、处置善后
  
  案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置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对情节较轻、社会影响较小、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案件,由省级人民政府责令非法集资单位或个人立即停止非法集资活动,指导、督促其限期完成集资款的清理和清退。
  
  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1、政府主导。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指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属地管理。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实行属地管理,涉案地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认定和处置善后等工作。
  
  3、依法查处。省级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依法查处非法集资活动,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法处置。
  
  4、及时果断。省级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5、协作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及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处置合力。
  
  综上所述,政府是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其受理案件后,会调查取证,符合非法集资犯罪条件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结束后,检察院发起公诉,由法院进行审理。这时,政府部门还要处理善后,将集资款进行清退。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使用权房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使用权房,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但是,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继承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归使用权人所有。另外......


·租房怎样避免中介风险
      目前,对于大多数租房的人来讲,都会选择通过中介来帮助自己尽快的找到比较适合的房源。这样做固然有一定的好处,但此时也是会存在相应风险的。那么从......


·一、银行卡被冻结是什么?
      一、银行卡被冻结是什么原因一、你的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你的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你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


·在我国劳动局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职工或者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话是不收费的,问题是在进行了工伤认定以后,可能有一部分的职工还需要结合自己受伤的状况进行劳......


·北京社保的转出流程和材料是什么?
      实际上很多的朋友们是不愿意换一个新的工作单位的,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候工作换地方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因为国家规定公司和企业要给自己的员工......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


·夫妻在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后赌债务如何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


·养牛场征收怎么赔偿
      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养牛场被征收前年产值的五倍计算。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


·有了工伤认定公司不赔怎么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确认受伤职工确实构成工伤事故的话,那之后公司就应该严格按照我国对工伤事故的处理来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的,......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需要转让债权合同法原则之一是自愿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如何签约,也可以自由决定将合同中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目的就是最好地实......


·正常产假是多少天,怎么计算
      正常产假是多少天,怎么计算产假时长:98天、难产15天、N胞胎15乘(N-1)天。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