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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被骗了人跑了损失是否能追回?

非法集资虽然近年来国家严厉打击,但在一些偏远地区和城市的角落里仍然会存在,且上当受骗的人数也不见减少。因此,现阶段仍然有很多人向小便咨询非法集资的问题,如非法集资被骗了人跑了损失是否能追回?文章后续会为您解答。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非法集资被骗了人跑了损失是否能追回?
  能追回部分。各个案件情况不一样,追赃的情况也不一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中国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一) 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二) 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三) 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四) 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五) 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如果参与的非法集资,且非法集资被骗了人跑了的情况发生了,损失可能追回一部分,具体需要看案件进展及相关案件的后续处理的顺利程度。因为我国法律和执法机关目前都对非法集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警告,所以发生损失一般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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