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相信在生活当中,您对于医疗事故所带来的恶劣影响都有见到过。其实您在生活当中,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以法律为基础的,发生医疗事故以后,患者或者院方首先要做的是要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不过现在医疗事故并不是特别的常见,所以多数患者都对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这一问题存在疑惑。
   一、医疗事医疗事故鉴定在哪里做?
  1、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范畴。主要是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和行政处罚用的。根据条例:鉴定机构是医学会。第一次鉴定由当地区县一级的医疗机构和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要求鉴定,医疗机构不同意的话,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干预。或者直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由卫生部门代为申请。
  2、一般医疗事故的结果对于患者是相对不公平的。如果要起诉至法院,先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做好封存病历,向人民法院申请做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二、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三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专家库由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担任相应专业高级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依照本条例规定聘请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进入专家库,可以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
  相信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已经有了一个详细的认识。医疗事故在一般情况下是由当地的医学会进行第一次鉴定的,医学会针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大多数都是由院方和患者共同委托的。如果院方不配合的话,患者家属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进行干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关于诉与诉权的关系是什么?
      民事诉讼关于诉与诉权的关系是什么?民事诉讼关于诉与诉权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诉权是一种基本权利,诉是一种请求。没有诉权就不可能有诉的产生,诉权为......


·南京市国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
      南京市国道征地补偿是什么样的?对于国家的道路工程来说,需要占用一定人民的土地是一件非常肯定的事情,虽然说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但是如果国家占用......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包括了哪些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


·死后前妻孩子继承财产吗?
      死后前妻孩子继承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前妻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与现在的孩子有同等的继承权,虽然不是他来抚养。遗嘱可以解决这......


·合肥打离婚官司的律师费用是多少?
      离婚问题是很多人需要去关注的问题因为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能增加,因此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解决很多离婚的问题,主要解决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解决......


·员工辞职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应否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劳动者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虽上诉主张因劳动者违法离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但并......


·残疾人可以立遗嘱吗,残疾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多数情况下,我们看到立遗嘱的人都是一些老年人或者身患重病的人,因此也有人在问了,残疾人可以立遗嘱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此时他们又该如何来订立......


·私闯民宅打伤人是什么罪
      私闯民宅打伤人是什么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


·离婚时夫妻债权怎么分?
      离婚时夫妻债权怎么分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


·安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主要是什么?
      安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主要是什么?在我国的城乡建设中,农村建设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具体来说,为了规划农村统一建设,国家制定了新农村政策。......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的解释的规定,有过错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