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集资的社会性是指什么含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集资类案件的查处和审理,最大的难点就是如何判断区分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产品销售、众筹等其他正常经济活动的区别和界限,为此,我国法律中对非法集资明确了四个特征性的要件,即非法、公开、利诱和社会性,只有同时具备这几个特征的行为才能判定为非法集资,那么,非法集资的社会性是指什么含义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非法集资的社会性是指什么含义?非法集资的“社会性”指的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将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排除在外。但是由于该规定的模糊性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巨大分歧。社会公众更为详尽的解释是,将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的情形予以涵盖。同时,为了吸收资金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也认定为不特定对象。对象的特定与否是区分非法集资罪与合法的民间融资的关键,但是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该特征的认定存在诸多争议。1、学界对不特定对象认定的争议。许多学者主张从集资者的主客观方面对不特定对象进行界定,具体而言,要分析集资者所采取的集资的方式是什么,如果是公开宣传,则任何参与者的投资都符合其主观意愿;2、考察其集资针对的对象是社会公众还是亲友、单位内部。这种观点的弊端在于其将公众与单位内部、亲友一刀切,仍没有对集资对象的不特定性作出合理的界定。还有学者主张只要集资者募集资金的对象广泛且范围不断变化就是为不特定对象,这种界定方式明显扩大了非法集资罪的范围。3、对不特定对象的认定标准。对非法集资罪“不特定性”的界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从刑法的补充性角度分析,刑法是规制金融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其对该类犯罪的规制目的一定内化了《民商法》、《行政法》规制该行为的立法目的,故刑法对金融犯罪的解释离不开《证券法》、《金融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对集资行为相关规定的解释。《证券法》第10条对证券公开发行的界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显然,这里的公开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是发行对象的不特定性;另一方面是发行对象特定但是人数较多的情形。可见,对特定与不特定的认定其实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但是司法实践中对特定与不特定的考量,往往侧重于交易对象是否为事前根据某一标准能够限定的群体,这其实是一种误导。此外,也不能以集资对象人数的多少来分析特定与否。综上所述,关于非法集资的社会性是指什么含义的问题,社会性的含义主要是体现在社会公众和不特定对象两个方面,首先对集资人的亲朋好友和所在单位内部的特定对象不视为具有社会性,其次作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对于集资人明明知道其亲朋好友或单位人员在向不特定对象集资而任其作为的,则视为属于非法集资的范畴。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外地社保补缴新政策怎么样?
      社会保险是对未来的保障,等到我们年老体衰,没有工作能力之后,退休之后,社会养老保险是我们生存的必需品,所以对现在的社保补缴政策,我外地社保补......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有几种
      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条件有几种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


·一、物业有权要求业主交装修押金吗?
      一、物业有权要求业主交装修押金吗?业主在装修时,如果是物业公司擅自决定收取装修押金,要收取装修押金后,才允许入场装修,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


·一、买房子付首付流程是什么?
      一、买房子付首付流程是什么1、看房A、查看“五证两书”。“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证据有哪些不管是人身受到损害,还是财产遭受了损失,此时都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对于被害人而言,这个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


·一、离婚官司被告多久收到传票?
      一、离婚官司被告多久收到传票?(一)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


·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抗诉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抗诉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害人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时间一般是自收到判决书时开始计算,如果是一审判决的是五......


·非法集资款谁来退赔 用什么办法追讨
      一、非法集资款谁来退赔用什么办法追讨案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专案组(或工作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组织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取缔和公告的发......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大概需要多少钱?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大概需要多少钱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审查起诉什么时候终结,规定是什么时候?
      一、审查起诉什么时候终结,规定是什么时候?审查起诉的中终结时间是:一般是一个月,最长是一个半月。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


·赌博罪的法律界定。
      赌博罪的法律界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二、赌博罪的特征。主体是一般主体,对于聚众赌博的,只有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