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

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很多有孩子的夫妻也因为各种原因选择离婚。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得处理好孩子抚养这个事情,如果双方离婚的孩子还比较小,原则上是归女方抚养的。那么,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包括哪些?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讲到这里,您应该知道了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双方离婚,孩子归女方的,男方要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具体的数额双方可以写在离婚协议书中,如果男方拒绝支付,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并且,抚养费确定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可以增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一、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


·非法集资1.8亿判多久时间?
      一、非法集资1.8亿判多久时间?非法集资诈骗1.8亿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股权投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运作流程是怎样的一、股权投资运作流程1、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


·债务人被羁押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债务人被羁押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被羁押不构成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


·诈骗罪从犯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从犯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诈骗罪从犯的立案标准是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流程是什么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


·非法集资追究公司责任内容怎样?
      非法集资,相信您对这个名词是有一定的了解的,非法集资,顾名思义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集资就是筹集资金的意思,非法,就是某单位或者是个人通过非......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的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中,犯罪嫌疑人具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常的重要,它关系到合同诈骗罪这个罪名是否能够成立,那么非法占有到底该如何来认定了?我们下文做了......


·高空坠物手抄报小区物业是怎样操作的
      一,高空坠物手抄报小区物业是怎样操作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一、劳动仲裁员1、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2、劳动仲裁员又......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止认定规定是由于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