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
  在城市的发展建设中,除了需要满足老百姓居住需求建造的商品住宅项目、满足购物娱乐需求建造的商业项目以外,有些开发商由于拿到的土地面积相对有限,因此,为了实现单一项目的综合化功能,就建造了靠下部分为商业、靠上部分为住宅的商住楼项目,那么,关于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商住楼不分建设主体,不仅开发商可以建,非开发企业、个人也可以建,没有规定必须出售。商住楼的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根据国家土地法规定,综合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
  
  一、商住楼到期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 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 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而续期费用如何计算,目前的商住楼使用年限规定中并无关于此项的规定。
  
  一般来说,住宅房产权是70年,办公楼是50年,商业是40年。但是,现在的房子都不会使用70年的,按现在的政策,商住楼产权到期后缴很少一部分土地续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年限和之前一样。
  
  如商住楼产权到期,提供以下两种情况以供参考:
  
  如果政府要收回土地,需要拆房子,那么会和房主谈房子赔偿问题。
  
  如果政府愿意把土地继续给房主使用,那么可以再和政府签土地使用的合同,交些土地使用费给政府。现在,拆迁补偿,也变得越来越规范和有法可依。
  
  二、商住楼与普通住宅项目的不同
  
  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
  
  1、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2、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商住楼,其契税按3%缴纳。
  
  3、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商住楼,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4、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
  
  综上所述,关于商住楼土地使用权年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商住楼的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因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住楼的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与普通住宅相比,商住楼的日常使用费用,转让时应缴纳的契税,贷款购房的首付、年限和利率标准,以及房屋建筑的建设标准都有所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欺诈离婚承担什么后果?
      欺诈离婚是虚假离婚的一种,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被发现的后果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欺诈离婚当事......


·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
      一、对误工费的认定怎么进行?认定的依据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收入的,就应当由赔偿义务人赔偿相应......


·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什么?
      一、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什么?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


·一、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拆迁安置房的遗产分割原则是:按照遗嘱进行分割,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按法定继承分割。继承人应当本着互......


·对诈骗拘留多久才开庭?
      诈骗拘留多久才开庭?从刑事拘留到开庭大约需要四个月左右。案情简单的经历时间会短一些,案情复杂的时间会更长一些。这需要一个过程:公安机关予以拘留......


·我国法律上规定什么叫骗婚罪?
      我国法律上规定什么叫骗婚罪?骗婚罪在法律上并未明确,实践上按照诈骗罪来进行认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保护文字著作权方法是什么
      保护文字著作权方法是什么?文字作品创作出来以后就享有著作权,著作权不是通过登记取得的,著作权是否需要登记遵循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


·个人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的土地虽然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所有的,但是根据司法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获得之后,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医院......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外国人、无国籍人著作财产权是否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取决于外国人是否成为中国的著作权人。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


·2023告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告家暴需要什么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


·单位怎么给我们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通常我们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单位会给我们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您可别小瞧的这份证明文件,其证明了我们与原单位劳动关系的解除,对于我们后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