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抢劫和抢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和抢夺其实在很多方面都是比较类似的,因此也就导致了部分人其实无法准确区分开这二者,但其实抢劫罪在我国属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自然此时对抢劫犯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那么法律中对抢劫和抢夺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抢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罪的量刑如下: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了抢夺罪,指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抢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为:抢劫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抢劫2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其中,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为:有刑法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8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其中,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或者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如果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2、抢劫致二人以上重伤的;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作出了处理,其中抢劫的行为比较严重,那么自然规定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最高可以对罪犯判处死刑。但要是犯抢夺罪的话,则此时即使情节再严重,因为没有死刑处罚,最高也只能对罪犯判处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人借钱赖着不还怎么办
      私人借钱赖着不还怎么办(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


·股东的固有权利包括哪些
      股东的固有权利包括哪些公民或者法人在对某家公司进行投资之后,其实也就会变成公司的股东,除了可以在年底的时候进行分红外,其实还有一些其他的权......


·工程质量的法律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法律都有哪些?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


·几年内算二次酒驾?有什么法律规定?
      酒驾和醉驾不仅威胁自身的生命安全,还会对他人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因此国家制定和出台了新交规,对酒驾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罚和管理。但是......


·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的法律效力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怎样办理
      交通事故机动车负全责保险公司赔偿怎样办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全责方车辆投保交强险,三者商业险,其赔付方式为:第一,由交强险在保险限额内承担全......


·犯了收买信用卡信息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收买信用卡信息罪一般怎么判?犯了收买信用卡信息罪的判决,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


·一、交规中非机动车醉驾要拘留吗?
      一、交规中非机动车醉驾要拘留吗?非机动车醉驾不会被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造成重大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2、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一、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通常会让员工在签收单里签名以示领取劳动合同签收单,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有一份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