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有哪些?随着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做投资的人越来越多,炒股作为投资理财的一种捷径,自然被投资者所接受。想通过炒股来赚钱的很多投资者还是愿意多花时间去了解和学习,为了让更多股民朋友们学到炒股知识,我们今天就来讲讲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及相关知识点。一、什么是股权登记日,什么是配股、转配股?股权登记日:是由上市公司所指定的,凡是这天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享有该公司所给予的分红派息或增资配股权利,有权出席股东会。配
  股:是上市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 旨在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
  法人股的持有者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时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转配股目前不上市流通。《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什么是除息日,填权,除权,贴权除息日即指上市公司对股东派息,分红之日,股权登记日下一个交易日即是股权除息日。上市公司将股票这一年度的领息认股等权利进行解除的一种价格调整,除息即在股票的市价中减去现金股息,公司对股东分配股息。当上市公司年终派息,或分红,送红股、增资配股后,就要对股票的价格进行除息除权,股票除息除权都要提前一星期公布,除息除权后的价格即为除净价格。在一般情况下,除息除权后,股价都比原除息除权前要低。但如果某一股票投资者非常喜爱,会出现该股票的价格迅速上涨到原来的价格区域,这种现象叫填权。除权是股份有限公司中一个具有独特含义的概念,字面含义是除去分配股票的权利。据法律理论,除权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一营业年度结束时,采用发放股票的方式分配给股东利润(也可称分红)。“贴权”相对于填权而言,如果上市公司在年终时进行分红派息、或送红股、增资配股后,该股票即进行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以后,如果该股票不受投资者的喜欢,价格就会下跌,比它的除权除息价还要低,这种现象,叫做贴权。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股权登记日是股东领取股利的权利登记截止日期,而除息日是领取股利的权利和股票开始分离的日期,除息日在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所以,从除息日开始,新购入股票的投资者不能分享本次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在股权登记日购买的股票还是能享有公司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如一家公司要分发股利,于是确定4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那么在这一天大盘收盘之前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都可以享受到分发的股利,晚于这个时候持有的股东不能享有该权利;在第二天(4月6日),公司把相关的股利分发给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这个日期就是除息日。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的区别和相关知识的解释。炒股对于一般的股民朋友来说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不要一味抱着侥幸的心理,要通过长时间的摸索和学习,才能既赚到钱又不至于赔钱,希望我们的解答可以帮到忙。更多相关知识可进入网查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共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共有权的区别是什么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


·如果公司辞退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开办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开办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开办医疗器械公司的人员要求:除法人代表以外,企业负责人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不能兼任质量管......


·一、离婚判决赔偿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离婚判决赔偿抚养费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交哪些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


·在我国一审开庭民事判决时间一般是多久?
      在我国一审开庭民事判决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在我国一审开庭民事判决时间一般是多久?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


·公司法的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吗?
      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经常会听到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两个名词。很多人会分不清楚,不知道这两者有什么样的关系。分公司在实际的过程与总公司有什么样的区......


·伪造收据犯法吗
      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对于按揭房如何分割?离婚对于按揭房属于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分割,若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除法定情形外的连带责任是什么其实,我国的公司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需要主要了解一下我国的公司法,因为在我国公司法是我国现行的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