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近几年,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大型综合商业体为

近几年,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大型综合商业体为主导和中心,中小型商业服务业态围绕居民区,实现商业全覆盖的经营模式,其中,许多经营者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在居民小区周边租赁商铺开设百货、小吃、饮食等各类店面,那么,简单商铺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呢?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一间,面积 平米左右(一层),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内附属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租期__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号)租凭费用为_____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交清房租。三、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四、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五、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违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的经营活动。乙方要搞好防范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火灾、水灾等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负责赔偿(因房屋本身原因或不可抗力除外)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要保持房屋结构设施原样,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进行随意改造。如需要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损坏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租赁期间,水、电费及由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按规定缴纳。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七、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不能转租他人。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声明是否续租。如乙方继续租用,双方重新商定租赁事项,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租,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中在房屋门上张贴出租广告。合同期满,乙方房屋原样交付甲方,乙方可以在房屋门侧张贴迁址广告一个月。八、甲方在合同期内如因其它原因需要出售房屋,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十、 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此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 月日合同中首先标明商铺的地址、面积、用途和附带设施等基本情况,其次就租赁时间、租金价格、押金及交付方式达成约定,对甲方的产权保证、出售提前告知和乙方的依法经营、维护房屋、禁止转租等责任义务进行明确,最后由双方签名落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在现代离婚官司中,抚养权的争取一直是让离婚双方都十分头疼的问题。无论是出于传统家庭思想香火传承的考虑,还是对父子(女)亲情维系,男方一般都会......


·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
      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一、购买商品房会有哪些陷阱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欠钱不还怎么办人跑了但有证据
      欠钱不还怎么办人跑了但有证据?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
      女方过错方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法院才会考虑判决过错方持有份额与无过错方有差异,也就是说在分配财产时,......


·物业能否擅自将地面停车位对外出租给非业主
      该情形涉及物业共用部分处分权的问题,焦点在于物业公司能否有权将地面停车位(或者其他业主共有区域)出租经营。若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将......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签收单的作用是什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通常会让员工在签收单里签名以示领取劳动合同签收单,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有一份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


·施工过程中的高空坠物责任如何划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各个城市中也会建造起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那么在施工建造的过程中,如果出现高空坠物造成人员伤亡......


·投资人不出资能成为股东吗
      投资人不出资能成为股东吗?投资人不出资一般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成为公司股东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履行了出资义务。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对于股东自己......


·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
      一,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国庆节值班工资十月一日到三日按三倍日工资额来计算,四日至七日按双倍工资来计算。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


·股权转让后股东要求支付工资合理吗
      股权转让后股东要求支付工资合理吗?一、股东定义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


·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父母指定给夫妻一方的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如果明确给一方的,应当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明确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