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购买房屋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此时一方面是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

购买房屋与购买一般的商品不同,此时一方面是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另一方面购房涉及到的房价也是很大的。因此在付款方式上面,可能就需要结合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了。那究竟我国规定的房屋付款方式都有几种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付款方式有几种
  在房屋的买卖过程中,开发商最重要的义务就是保质保时地完成房屋建设,购房者最重要的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房价款。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中,支付方式主要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付款3种。无论是何种支付方式,对于购房者而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及时按照约定支付应付款,否则,就是违反了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的比较
  买房涉及金融宠大,一般很少有人能在短期内凑足大笔资金,所以很多房屋的买卖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当然也有人喜欢一次性付足购房款,从而彻底解决问题。那么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什么优劣呢?下面我们不妨比较一下:1、从支付的金融来说,一次性付款人金融要少于分期付款的总金融。这是因为,分期付款未缴纳部分,实际上等于出售方给予购买者在将来的缴付金额中不仅包括未付足的款项,同时包括该笔资金的应付利息。所以,分期付款最后的总支出一般要大于一次性付款的金额。2、从投资人掌握资金的灵活性来说,这里的比较有一个前提,即分期付款者同样持有一次性付款的资金,只是他不愿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而已。如果是没有足够金融一次性买入房屋,则他只能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此前提下,可以认为,分期付款者对资金的运用较具灵活性。因为分期付款者除前期支付的金融外,还能保留大笔现金,如果此时恰有好的投资机会,他所获取的收益有可能大大弥将将付出利息的损失。而一次性付款因为款已付出,故而当有好的投资机会时,便有可能失去良机,错过极佳的赚钱可能。虽然一次性付款之后,购房者仍然可以将房屋抵押出去,换取可支配资金,但此时所付息不说,由于银行投资机会转瞬即逝,所以不如分期付款者来得快捷、灵活。3、从风险的角度说,分期付款的风险较一次性付款为大。因为分期付款总金额较一次性付款金额为高,故而投资成本大,同时还需要提防利率的波动。如果利率在付款期上调,则分期付款者将房屋抵押出去时,不如一次性付款者来得痛快。由于要定期还款,这就使得分期付款者必须保留一定的款项,用来支付还款金额,这时其资金灵活运用的性质就多少有所限制。而一次性付款者由于款已付清,所以可以比较轻松地将房屋抵押出去。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一次性付款与分期付款各有优劣,所以最关键的,还在于投资人如何真正地把握二种方式的特点,灵活地运用于自己的投资当中。如今购房不一定是全款支付房价了,在够首付款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至于房屋付款方式,我国主要规定了三种,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以及按揭付款三种。在按揭付款中,其实房款是全部支付给了开发商的,此时只需要按照约定每个月偿还银行的欠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法律规定你的某种权利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行使,超过这个期间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那么,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的时间为多长呢......


·太原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其发展和改革的步伐也是有目共睹的。其实
      太原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其发展和改革的步伐也是有目共睹的。其实,太原市发改委在房地产方面的政策和调整,也是可以借鉴一下一些发达城市的方法的。比......


·购房者违约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
      购房者违约退房违约金怎么算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
      企业注册资本的规模是不是越大越好?这个并不一定,要看公司的实际需要,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国家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制......


·一、交通事故需要住院卧床休息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需要住院卧床休息疗伤的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


·民事诉讼二审什么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二审什么时间开庭正常情况下,3个月之内就会安排开庭时间的,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是二审终审制。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


·一、人伤交通事故一定扣车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一定扣车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的需要有权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向事故车辆所有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交警......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公司注册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流程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变更;1、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国外注册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是否有关系
      一、国外注册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是否有关系?没关系,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全文最新内容有哪些改动?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文件中重要的基本法律,民事诉讼法每次修改都是根据实践中的诉讼困难来进行修订的,近二十......


·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
      海事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海事纠纷的发生也是偶有的,但是海事纠纷有的是发生在我国的海域,有的发生在国际海域,如果发生在国际海域处理起来就相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