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最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公安机关在侦查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确定犯罪人的罪行事实最重要的就是证据,但是只有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据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在具体实践中,证据的确定往往需要经过专业化、技术性手段或方法的辨别鉴定,司法公安机关往往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要求,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那么,最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呢?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补充鉴定:
  
  (一)原委托鉴定事项有遗漏的;
  
  (二)委托人就原委托鉴定事项提供新的鉴定材料的;
  
  (三)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综上所述,关于最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鉴定时限的规定问题,在接到司法鉴定委托并开始生效后,司法鉴定机构应按照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完成鉴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应在3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完成,但在规定情形下,鉴定机构可以终止或补充鉴定,补充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


·一、要求返还彩礼证据有哪些?
      一、要求返还彩礼证据有哪些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


·医疗纠纷再次起诉起诉状该怎么写?
      医疗纠纷再次起诉起诉状该怎么写?发生医疗纠纷的话,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信誉是会严重受损的,所以说对于医患双方来说都并不希望医疗纠纷的出现,如果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


·怎样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
      怎样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一、怎样认定非职务发明专利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


·婚后共同财产包括什么?
      一般情况下,男女在结婚之前取得的财产,往往都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取得的财产,那么多数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不过对于很多......


·民间借贷3分利息合法吗?
      要跟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看借贷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


·婚内子女抚养费判决标准是什么?
      婚内子女抚养费判决标准是什么?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否也中断?
      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否也中断?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担保期限是也中断的,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作假有什么后果?
      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作假有什么后果?一、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作假有什么后果?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


·打关司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打关司请律师费用多少钱?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