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分居两年后离婚 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

一、分居两年后离婚,分居期间的个人财产能分吗我国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二、怎样算分居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此时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一般一方取得的财产,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做出分割,当然要是有证据证明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就不能进行分割。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
      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一、欠钱没有借条可以立案吗?借贷关系没有借条,并不妨碍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法院会立案处理......


·民事起诉商标侵权的程序有什么?
      民事起诉商标侵权的程序有什么?一、民事起诉商标侵权的程序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


·法律援助的内容是什么?
      法律援助的内容是什么?当事人就民事纠纷提请诉讼的时候,通常要委托律师完成,需要事先缴纳一笔律师费。对于经济困难群众,往往无力支付这笔费用。不......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行为司法解释是什么?所谓玩忽职守的作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撤销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合同可......


·醉驾标准是什么?
      醉驾标准是什么?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劳务派遣合同种类和期限能怎么确定
      许多工人现在都有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确定劳务派遣合同的类型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限期完成一定任务的劳动合同。......


·山东省中止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
      山东省中止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什么?山东省中止劳动合同工资规定是在劳动合同暂时停止的期间,工资暂时停发。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的劳动关系中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一、离婚后妻子财产继承权归谁?
      一、离婚后妻子财产继承权归谁?离婚之后妻子的财产继承权是由子女、还有自己的父母来进行继承;1如果有遗嘱指定有继承人,由继承的遗产继承人的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