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处理才是最有效的

支付劳动者工资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但是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违反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个时候就需要劳动者自己去维权。工厂如果拖欠工资的话需要劳动者自己去维权,那么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处理呢。
  
  一、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一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各位劳动者要是再遇到被工厂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二、拖欠工资要到哪里投诉
  
  1、劳动局
  
  2、劳动仲裁委
  
  三、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已经拖欠了一定的时间后,就不能再和公司进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了,不管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都是很好的解决方式,还可以申请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笔迹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可以?
      笔迹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可以?对什么时候做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审理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提出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
      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一、房屋拆迁如何补偿计算?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


·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一、撞了人没受伤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发生了重大的事故并且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以及遭受到了重......


·终身监禁制度与无期有什么分别?
      终身监禁制度与无期有什么分别?1、减刑情况不同。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四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四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
      存在劳动争议裁决书问题的在生效后该怎么解决?要实现对生效仲裁的救济,法律上可从两种途径着手: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合作协议被认定为劳动合同
      2016年4月8日,聂美兰与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氏兄弟公司)签订了《合作设立茶叶经营项目的协议》,内容为:“第一条:双方约定,甲方......


·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并购中的风险有哪些?(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施并购决......


·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上诉期限是多久您对于民事诉讼可能并不陌生,很多人可能已经牵涉到其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民事诉讼会经历一审,一审不服的也会经历二审......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我国农村的土地实行的是承包经营制,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以种植或养殖获得相应的收益。农民使用集体土地是不需要收取费用的,但农村......


·如何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
      如何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一、如何申请民事案件中止审理?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而需要中止对案件进行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