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区分与自然人,其以法人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区分与自然人,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活动都具有法律效益,建筑公司是工程承担风险较大的一种企业种类,作为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谨慎考虑,否则就要承担发生事故后的法律责任,那么建设工程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信息供您参考。
  
  建筑企业法人没有资质要求,但是建筑企业有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根据企业规模、注册资金、人员资质及专业等一般分为分三部分:
  
  1、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含12个标准);
  
  2、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含60个标准);
  
  3、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含13个标准)。2015年《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修订)
  
  一、资质标准修订原则
  
  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2015年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已经颁布,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引导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人才持续发展。
  
  1、高端准入、低端放开、平稳过渡原则;
  
  2、标准框架保持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不变。
  
  3、资质类别方面,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只能要求的承包资质予以取消;对部分专业划分过细、市场需求少、经营范围相近的专业承包资质予以合并。
  
  4、在资质标准要求方面,对部分与目前工程实际制度不相适应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必要的引导。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2015年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仍然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资质评价仍然是从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进行要求。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资质类别、等级、数量和具体要求方面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最新资质类别数量、名称、等级等变化。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类别仍为12个,但专业类别名称和等级有所变化;专业承包资质专业类别由原来的60个减少为36个,同时专业类别名称和等级有所变化,其中取消了19个类别;劳务分包资质由原来的13个专业类别合并为施工劳务资质企业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二)资质要求变化
  
  根据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标准的要求分为四个方面: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
  
  企业资产方面,最注册资本金不再要求,对净资产要求全面提高。
  
  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基于目前企业工商注册的改革,目前企业注册已经不再要求注册资本金,因此新的资质标准为了不与现行法律产生冲突,不再提出注册资本金要求。
  
  企业主要人员方面
  
  建造师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最新的资质标准取消了对项目经理的要求,将旧资质中对项目经理的要求转变为了对建造师的要求;一级资质对建造师要求大部分专业保持不变,个别有所减少;二级资质对一级建造师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建造师可以做公司的技术负责人。
  
  对企业主要技术人员的要求更强调专业匹配,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数量的要求。
  
  (1)减少了对高级职称人员的要求,取消了对企业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的要求,仅强调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与工程类别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强调了对中级职称人员的专业必须与资质专业相关,对中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明显减少。
  
  (3)增加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即通常所说的七大员)的要求。
  
  (4)增加了对技术工人(通常所说的技术工、特种工)的要求。
  
  企业工程业绩方面
  
  (1)减少了工程业绩中的施工类型,但适当提高了规模标准,并明确规定“”工程业绩指的是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担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2)取消对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工程业绩要求。
  
  (3)从单纯考核工程造价改为考察工程规模。
  
  技术装备方面
  
  大部分资质类别取消了对技术装备的要求,同时明确了部分装备的具体内容。
  
  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方面,合并为一个资质标准,同时也提高了资质标准要求
  
  (1)取消了原先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但增加了对企业净资产的要求,要求企业净资产在200万以上。
  
  (2)明确要求施工劳务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技术负责人要求明显提高,由旧标准中的“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变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4)提高了对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的要求。新标准规定“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5) 取消了对业绩和机具的要求
  
  (三)承包范围变化
  
  1、 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2、 表述工程规模时跟科学,更多用建设规模而不是用工程造价规模。
  
  三、企业如何应对
  
  结合新标准的修订情况,云建筑认为,要确保公司现有资质顺利平稳过渡和取得新的资质,重点在于融资、人员培养、工程业绩方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强化培养相关专业人员,人才是企业健康发展的最重要的基础。
  
  目前要加强的主要是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七大员)、技术工人(特种工、技术工)的培养。公司应当从现在开始制定公司的企业资质发展战略,并根据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的人才培养计划,确保资质就位时,企业的主要人员专业和数量都能达到要求。
  
  2、强化工程业绩资料整理并增加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公司应当认真做好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归档整理,特别是项目招投标、项目备案、竣工验收、预决算等环节的资料,并确保项目经理是公司注册的建造师,确保项目资料符合资质申报要求。公司如要申请资质或升级资质,更要不断增加公司独立完成的工程项目。
  
  3、 推进公司的投融资管理。在原有股东、银行贷款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股份制、ppp、保险等新型融资方式。
  
  但是注册的建筑企业是有着严格要求的,从企业的规模、注册资金、员工的资质以及专业性三方面,不同的高标准进行考核,只有都通过了才有资质。近年来的要求也有些许变化,我们在文中也提及到,希望您注意并重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股东会关于开发立项的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


·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都是有一两个辩护人的,这肯定不会是司法机关主动为他们聘请的,而是由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家属进行委托的,对此我......


·上海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上海有大量的外来务工者,其中不少人在工地干活,有时候会被砸伤,为了尽快的拿到赔偿款,受伤职工要申请工伤鉴定。根据上海市规定,各区的劳动能力鉴......


·不给退款报警有用吗?
      不给退款报警有用吗这个属于民事纠纷,更多应该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工商局举报,报警并没有什么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


·民事诉讼证据调查的原则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调查的原则是什么一、民事诉讼证据调查的定义在诉讼法与证据法领域,证据调查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概念。从活动的内容与目的上看,证据......


·刑法医疗事故责任罪是什么
      刑法医疗事故责任罪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法吗?
      醉酒驾驶电动车违法吗?一、醉酒驾驶电动车违法吗?酒后驾驶电动车首先是不安全,肯定是不合法。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询问案情是否可以?
      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询问案情是否可以?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是可以,请刑事辩护律师,肯定是有用的。刑事案件,分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检察院审......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醉酒驾驶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一、醉酒肇事逃逸处罚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滴滴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滴滴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若认定书认定有责任,那么就得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赔偿(例外:机动车与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