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处理相关事故中比较重要的一步了,此时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自然受伤劳动者也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六)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二、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的具体要求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
  
  (1)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
  
  (2)工商注册机关名称;
  
  (3)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6、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7、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8、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9、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10、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现在,其实无论是办理一个什么事情都是需要提供材料的,至于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其中对于患职业病和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申请进行工伤的,由于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因此实际需要提供的材料也是不太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不公证的遗嘱有效吗?
      一、不公证的遗嘱有效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


·申请的专利权自何时生效
      申请专利权自何时生效1、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
      医疗事故以及医疗过错的区别一、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众所周知,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和开发商是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才能有效的维护双方的利益,那你......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
      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一、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吗?合同不违反法律强制性也不一定就有效,合同生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区别有哪些?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区别如下:商业秘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它通常包括:(一)公司重......


·离婚多年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多年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


·中国商标境外抢注如何进行防范与规避
      中国商标境外抢注如何进行防范与规避1.明确商标权的归属。国内企业在与海外代理商建立合作关系签署代理合作协议的时候需明确约定商标权属于国内企......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由于规划的滞后性以及实际土地使用的现实情况之间产生的差异,会导致目前土地规划无法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政府或者......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


·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一、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