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怎么处理

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怎么处理在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上,正是由于国家通过各种立法和监督政策的严厉把关,所以才使得现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好,在建筑行业的有一些高新科技甚至已经得到国际上的普遍认可。各省市对于工程质量的把控都非常严格,以延安市为例,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怎么处理呢?
  一、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怎么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延安市政府规定,延安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话,也是根据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别进行处理的。如果是有一部分的分项工程质量存在些缺陷的话,可以进行加固或者补休处理。问题是有一些工程质量存在很大问题的话,延安市政府部门会对工程限制使用,甚至是报废处理,总之绝不允许工程质量存在瑕疵的情况之下就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遗嘱公证没有产权证有影响吗
      遗嘱公证没有产权证有影响吗一、遗嘱公证没有产权证有影响吗遗嘱公证没有房产证是会受到影响的,我国关于不动产的权属证明适用登记制,没有房产证......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
      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合理吗?签订的合同有违约金是合理的。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


·对于被骗婚的婚姻怎么处理
      对于被骗婚的婚姻怎么处理?遭遇骗婚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主动辞职怎样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主动辞职怎样领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 ?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
      代注册公司有什么风险?一、代办注销公司流程及需要多少钱(一)提交申请材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拟留)。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


·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
      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众所周知,当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无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都不再存在距离问题。于是经济全球化也变成了......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


·如何才能让高空坠物砸车责任证明自己无辜?
      如今住在高楼虽然便利,但是也会随时可能面临被其他住户的高空坠物行为所牵连,受害人无法准确寻找到肇事住户,就只能将所整栋楼的住户作为一个主体索......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
      附条件的合同要满足什么要求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


·电信诈骗2万元以下一般判几年?
      电信诈骗2万元以下一般判几年?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该认定为“数额较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
      名誉权纠纷法院管辖地是哪里?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