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是什么

不得不说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之间其实有不少相似的地方,这也就导致一些人无法区分开这二者。那究竟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是什么呢?而要区分开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肯定就要搞清楚他们的区别在哪里,下文中我们就这两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这是有条件的。
  
  1、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针对案外第三人;
  
  3、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主要是指正当防卫人不需采用激烈的手段即可制止不法侵害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不法侵害行为已自动中止。如果在这些情况下防卫人实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相同点是:
  
  (1)行为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保全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
  
  (2)行为得以正当化的前提条件相同,即都存在威胁法律所保护的利益的危险、侵害存在。
  
  (3)行为的结果有相同之处,就是都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4)竞论紧急避险还是正当防卫,只要没有过当,都是法定的正当化事由。
  
  (5)即便过当,无论紧急避险还是正当防卫,在刑罚的处罚上,都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又有不同之处:
  
  (1)在本质上说,紧急避险是一种“正对正”的关系,而正当防卫是一种“正对不正”的关系。紧急避险是损害一种合法权益而保全另外—种合法权益。而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而为的紧急防卫行为,其损害的是不法的侵害行为。
  
  (2)前提条件不同。紧急避险以紧急危险的发生为前提,而正当防卫是以存在他人的不法侵害为前提。
  
  (3)行为的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行为只能在“不得已”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而正当防卫则没有这一条件的限制。
  
  (4)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所针对的对象是与造成危险没有关系的第三者,而正当防卫所针对是不法侵害人本人。
  
  (5)行为的方式不同。紧急避险的行为一般多为消极的逃避危险的行为,而正当防卫行为是对不法侵害人的积极的防卫行为。
  
  (6)行为的限度条件不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所要保全的利益,而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大于不法侵害所可能造成的损害。
  
  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介绍。但现实中可能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况,此时就需要防卫人承担一定的责任,不过此时也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
      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一、贷款卡年检的要求是什么贷款卡年审仍实行滚动年审的方式,凡在城市地区领取贷款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贷款卡发卡机关为......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使用租赁房屋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跟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致使租赁物收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公共安全有哪些
      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


·增加抚养费法院支持吗?
      现如今社会,离婚率变的越来越高,离婚之后的抚养费问题就变的尤为重要。随着物价水平的增长,少量的抚养费已经远远不足以支持孩子的日常生活,增加抚......


·聚众斗殴致死起诉后如何处罚
      聚众斗殴行为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破坏,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管理犯罪当中的一种。在斗殴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他人的死亡。那么聚众斗殴致死起诉后一般......


·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尤其是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很多人在犯罪......


·撤销权诉讼请求如何提出?
      撤销权诉讼请求如何提出?撤销权诉讼请求如何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摩托车配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摩托车配件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摩托车采购合同书甲方:乙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


·合同诈骗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有冲突吗?没有冲突,可以共同赔偿。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


·法律规定民事举证期限有多久
      民事举证期限有多久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