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规定监护人有哪些监护职责

在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当中,已经通过立法来保护了我被监护人的相关权益.因为您都知道,被监护人一般都是一些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员,只有通过国家立法才能够确好的保障及相关的民事权利不遭受损失.因此身为监护人,就必须要知道我国规定监护人有哪些监护职责?
  一、我国规定监护人有哪些监护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二、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后果
  监护权归属一方后,就应该对未成年子女负起教养责任,如果行使监护权之一方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或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时,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三、被监护人受到侵害怎么办?
  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2、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损害有时会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有时则只造成纯精神损害。加害行为人应赔偿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误工费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残废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监护人因照顾而误工所减少的收入、继续治疗费用以及残废生活补助费;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除赔偿死亡前因医疗或者抢救所花的医药治疗费用外,还应赔偿死亡所花的丧葬费及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用。3、对造成未成年人精神损害的,实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并用的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监护人除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可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主要监护职责体现在人生监护和财产监护,关于这一点,不仅在我国的民法典当中,在现行的民法典当中也是有规定的.通过我国法律的规定也可以得知,我国规定监护人有哪些监护职责的相关规定其实是符合社会传统习俗的.如果被监护人的权益遭受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监护人进行赔偿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前财产的话如果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
      婚前财产的话如果离婚怎么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内容?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哪些内容?我们常说信息时代,最重要的就是信息之间的流通,尤其是在当今这个信息爆炸的大时代,信息的地位不言而喻。因此,......


·名誉权最新规定有哪些?
      名誉权最新规定有哪些?1、《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


·竣工验收主要验收什么
      竣工验收主要验收什么竣工验收报告一般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单项总结或素材,由建设单位汇总和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建设概况:包......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受伤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无受伤误工费怎么算?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公司可以将孕妇试用期辞退吗?
      公司可以将孕妇试用期辞退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以后,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试用期内解除与该劳......


·离婚协议书关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
      离婚,对家庭对子女的影响都是很大的,虽然离婚不是男女双方故意为之,但是始终都是失败的经历。而对于子女来讲他们也会从小缺少一部分爱,对其心理会......


·好朋友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好朋友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物权法》中,有一种叫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通常指的是业主享受的权利。这个名词大部分人都感到陌生,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都包括......


·试用期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
      试用期辞退要具备什么条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


·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再投保是怎么规定的?
      支付代通知金是否再投保是怎么规定的?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要看是什么原因解除:1、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