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昆山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谁支付?

昆山市民到医院看病时,如果遇到医疗事故同医疗发生纠纷的,在维权的同时,应当做一个伤残司法鉴定。这样,拿到司法鉴定书后,患者及家属才能合理的提出赔偿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要收取一笔费用,那么,昆山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谁支付?下面我们结合有关知识告诉您。
  
  
  
  
  一、昆山司法鉴定的费用由谁支付?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比例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二、昆山司法鉴定费用能否减免?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三、司法鉴定费用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统一,因此,我国的相关法规也规定了司法鉴定费用本地化的原则,也就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鉴定费用的收费标准。
  
  司法鉴定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因此,鉴定费的各地标准是各不相同的,应当向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咨询相关事宜。
  
  由此可见,昆山市民到当地司法鉴定所开展鉴定的时候,要缴纳鉴定费,昆山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预先缴纳,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鉴定费用进行分摊,如果市民家庭情况特别困难,无力支付鉴定费,可以尝试申请法律援助,请求鉴定费的减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工伤解释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工伤解释是什么一、最高人民法院工伤解释是什么?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


·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
      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一、投标保证金何时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


·股东权属于什么权力
      股东权,是指取得股份,基于股东地位而享有的权利。既非所有权,也非普通债权,而是一种综合的权利。股东权有共益权和自益权、普通股东权与特别股东权......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时间及内容是什么?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


·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


·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怎么处理?
      一、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怎么处理?国外权利人商标在中国被抢注的情形,一般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更有国外知名品牌......


·身份证能让家人代补办吗
      不可以的,按照现在的规定,必须由本人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
      减刑的程序有哪些?1.执行机关(监狱)首先向人民法院提交材料,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1)提出减刑建议书;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监狱或未成......


·看守所拘留十五天能否探视
      看守所拘留十五天能否探视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