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每个环节都

买房子的过程中涉及到的环节很多,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每个环节都是有需要自己格外小心注意的地方。其中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双方来讲都是很重要的。那么请问买房子签合同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房子属于特殊的商品,一般的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对于住宅质量往往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一旦遇到新建住宅出现了令人烦恼的质量问题,就不知道如何解决了。那么买房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下面为您具体分析。
  
  (一)确认开发商是否是有合法手续的房地产公司
  
  发展商应当明示的事项有:
  
  1、是开发资质和营业执照;
  
  2、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经批准销售的平面图、立面图;
  
  3、是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4、是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是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6、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方法;
  
  7、是商品房预售的专用账户;
  
  8、是物业管理事项;
  
  9、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看开发商“五证两书”是否齐全
  
  买房的时候都需要审查房地产商的五证两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交房或入住后遇见质量问题应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解决。
  
  业主拿到房子或者入住以后,如果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应该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有关法规规定:开发商向购买人交付商品房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二、请问买房子签合同注意什么
  
  (一)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
  
  (二)签订买房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几个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4、其它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地加以说明。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看完房子以后,就要签合同了,现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签一个认购书,然后再签正式合同。
  
  总的来说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在购房时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导致以后办理各种手续都很麻烦。建议您在签约前可以找律师帮助查证主体资格。另外,对于合同中的条款一定要全部弄明白,不要轻易签字,否则可能上当受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事故是我国最常见的事故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如果购买过
      交通事故是我国最常见的事故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如果购买过交通事故保险,就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金额。对于事故受害人家中如果有高龄的父......


·审查起诉患有严重疾病的怎么处理?
      审查起诉患有严重疾病的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不能接受讯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实施暴......


·犯了经济诈骗罪可以适用减刑吗
      诈骗罪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区别是什么?二、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这:(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


·治安纠纷调解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治安纠纷调解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人际关系的复杂性,故而在实践中,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纠纷的事情是时有......


·新刑法对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持有、使用假币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


·小孩商场受伤手指骨折赔偿问题有哪些
      小孩商场受伤手指骨折赔偿问题有哪些一、小孩商场受伤手指骨折赔偿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吗?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吗?通常情况下,自用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但是以下情况除外:1、房地产开发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


·他项权证迟迟没办好如何查询
      房屋的他项权证如果迟迟都办不下来的话那肯定会影响到买房子的进度,因为银行现在的规定是必须要见到房屋他项权证才有可能会同意当事人的贷款申请。不......


·疫情期间可以免租金吗?
      疫情期间可以免租金吗?疫情期间可以免租金。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


·砸车窗盗窃应该如何量刑
      涉嫌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