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

房子是现代家庭安定的港湾,贷款买房子是很多家庭都要经历的程序,说起贷款,他有两种形式,一是新房,另外就是二手房。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对于贷款买房每个人都面临着相同的问题,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给房本?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
  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他项权证》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呢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他项权证》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贷款买房,如果你买的是现房,房产证是立刻给你办的,马上能拿到。如果你买期房,是在交房的时候拿到房产证的,交房时间开发商或者销售楼盘的公司会告诉你的,一般从开工到交房1~2年时间,你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如果你办理贷款的话,银行不是扣的房产证而是他项权证,是土地证的一部分,一个正常的房子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他项权证是土地证的一部分,贷款的话要给银行保管,一次性付清的话你就拥有完整两证了。贷款的房子因为他项权证在银行所以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交易就需要付清银行贷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随着房价上涨,选择贷款买房的人越来越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贷款买房子什么时候给房本的答案,贷款要看是不是抵押的,如果不是抵押新房是马上能拿到房产证的,期房要根据交房时间,只有在交房的时候才可以办理。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审查起诉口供需要核实吗?
      一、审查起诉口供需要核实吗?审查起诉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核实口供,普通刑事案件侦查权属于公安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属于检察院的贪、反渎职......


·工伤医疗待遇的内容包括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的内容包括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


·国家赔偿有庭审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简单的来说就是国家有关部门给人民的补偿,但是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


·法院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法院民事案件办案流程:一、案件受理1.登记立案凡有明确的原告、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要求,应由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的民......


·外包员工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
      外包员工发生工伤该怎么处理?外包又叫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人与使用人相分离的劳动力经营模式,它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


·江苏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各地区各省份都曾有过申请国家赔偿的案件发生,江苏也不例外,为此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为江苏省的国家赔偿提供了依据,江苏省的......


·先交物业费才能入住吗
      在购买商品房之后,会有一个交房的过程,而这时一般就是由购房者与小区物管公司之间进行交接。这时,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购房者先交物业费,之后才能入......


·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怎么判?
      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怎么判?一、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怎么判?信用卡诈骗没请律师法院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196条进行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判......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
      一、离婚按揭房如何去名字?离婚按揭房是不可以去名字的。贷款没有还清,产权已经抵押银行,不属于夫妻双方,双方无权变更住房名字。需要贷款还清之后......


·没有签合同的定金收据有效吗?
      没有签合同的定金收据有效吗?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信用卡诈骗和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虽然具体侵犯的法益不同,但因为都实施了诈骗行为,因此导致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这些比较相似的犯罪。其中,就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