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该如何写

刑事案件是很严肃的案件,其造成的后果也是很严峻的,事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的证据采集是重中之重。很多时候也许就是因为证人证词记录的不是很严谨,到最后关头会让判决发生细微的偏差。尤其是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是相当之重啊,下面就详细说一下改格式。
  
  
  
  
  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
  
  证明内容:(在此处写明证人自己所见到的打架事故的具体情况)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就如你说看到的上面就是一些整理的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的一些具体的要求和相关要注意的地方。往往一个小小的细微就会让结果产生比较剧烈的变化。法律上的谨慎很必须的,尤其是一些证人证言,这可能关系到最终的案件走向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医疗事故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


·房屋转让协议是怎么写的 进行房屋的转让,常见的情况就是进行
      房屋转让协议是怎么写的进行房屋的转让,常见的情况就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但继承房屋、赠与房屋这些也是属于转让房屋的情况,只不过现实中出现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隐瞒疫情病情不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隐瞒疫情病情不报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隐瞒疫情病情不报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行政罚款和行政拘留,刑事责任是以危险方法危......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生活中,借款纠纷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占大多数。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在书写借款合同时,......


·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买卖不破租赁中存在哪些问题?1、是否仅仅适用于买卖。“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制度,不仅包括因买卖而引起的租赁物所有权变动,还包括因赠与......


·通常商人行贿官员怎么判刑
      一、通常商人行贿官员怎么判刑?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


·有小孩情况下夫妻离婚就一定会有抚养费吗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经常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以及孩子的抚养的问题。那么,有小孩情况下夫妻离婚就一定会有抚养费吗?其实,对......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70年期满后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头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企业工作之前我们是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协议的,这能够有效的证明双方存在的劳动关系,后续出现问题的话会比较好处理,工伤......


·解除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解除合伙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法律对解除合伙协议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合伙协议属于特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关系,这在审判实践中一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