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拍卖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人民法院一般会启动拍卖程序,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知道,拍卖的过程中,债权人、债务人都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的,由于收费的种类繁多,故而相关机关制定了资产拍卖收费标准,在收费时,必须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规定进行。
一、资产拍卖收费标准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①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②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③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①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②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六条??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 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①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②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③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①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②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①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②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三、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
1、佣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
资产拍卖是一直能够公开竞标的方式,在拍卖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然后需要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拍卖,这些过程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为了避免胡乱收费现象的出现,相关立法机关制定了资产拍卖收费标准,对于不按照该标准支付一定费用的情形,相关当事人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正常开车意外撞死人要坐牢吗
正常开车意外撞死人要坐牢吗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
·购房合同多少天可视毁约?
购房合同多少天可视毁约?发生购房合同违约并不是根据天数确定,而是看是否发生违约行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一、我国刑法对倒卖武器装备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处理现代社会总会涉及到买卖关系,买卖双方将想要约定的内容写入到合同之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您更多关心的是买卖合......
·抚养义务能放弃吗,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抚养义务能放弃吗,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一、抚养义务能放弃吗(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
·哺乳期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多少
哺乳期后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员工被辞退能拿到哪些补偿
员工被辞退能拿到哪些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本身劳动合同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为了规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劳动合同作为约束,双方更应该能够有效的和谐的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因为劳动合......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单方赠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