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条是怎么规定

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举证不能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第七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人民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事实,不适用有关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销自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
  
  (二)自认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撤销自认的,应当作出口头或者书面裁定。
  
  第十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


·实缴后的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实缴后的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注册资本变更需要材料有:(1)公司......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税前还是税后?
      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税前。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


·非法同居犯法吗 后果是什么
      一、非法同居犯法吗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规定说婚前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只是误读。对于非法同居犯法吗?法律上也无......


·消防责任事故罪怎么判?
      消防责任事故罪怎么判?火灾是每个国家经常出现的事故,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单位企业必须配备消防设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提高消防安全......


·嘉兴市高温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嘉兴市高温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2018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一般工作人员145元。与去年一样,......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要如何处罚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应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常见的离婚纠纷问题包括哪些?
      (一)因封建思想而引起的离婚纠纷。第一类是因包办买卖婚姻引起的离婚纠纷。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都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审理包办、......


·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什么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谁承担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风险的,而这些风险就会给商品房造成损害或者灭失,那这样的情况下商品房出现......


·交通事故中行人全责的赔偿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规定表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