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的情形是包括哪些

面对有些用人单位一些不合理的做法,劳动者本人应该学会通过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合理维权,就比如生活当中您比较熟悉的工伤赔偿金,如果员工本人都不懂得维护的话,国家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是空谈。关于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下面我们就详细的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的情形是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的情形是包括哪些?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7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5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被派遣劳动者因以下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导致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12种情形:
  
  (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
  
  (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3)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4)用工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5)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需退回的
  
  (6)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用工单位被责令关闭的
  
  (9)用工单位被撤销的
  
  (10)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1)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12)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规定赔偿金的情形总体来说包括三种情况。分别是,劳动者因为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单方面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还有一种就是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法定理由的,第三种情况就是在劳务派遣关系提前结束的时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放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可以吗?
      放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可以吗?可以,申请退税是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退税。后期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


·按规定公司法人章谁保管?
      按规定公司法人章谁保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法人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是经济组织的具体形式,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权力的自然人,对......


·企业商标续展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续展流程是什么?一、企业商标续展流程是什么?(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


·轻微伤 交强险赔偿那些费用?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无法预知的危险,可能会不小心有一些的轻微伤,那么轻微伤交强险赔偿那些费用那,我们交的这些保险,找我们有事情的时候......


·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内容有哪些
      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内容有哪些?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始终作为第一地位,对工程整体素质起到了最终的评判作用。而道路工程由于是基础民生工程,对......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


·物业管理标准化制度有哪些要求?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人们对房屋的刚性要求,越来越多的商用小区出现在市场上。而商业小区就传统小区的优势就是物业管理,充分的保障了小区的安全、卫......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证言可以被采信吗?
      一、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的证言可以被采信吗?第三人作出的陈述在证据种类中属于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被采信,但有一些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驾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后,承租人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可逃逸,并尽快通知交管部门和出租方。如果承租人逃逸......


·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规定,犯罪......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
      公司法实缴分配怎样理解?一、《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