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怎么算信用卡诈骗罪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行为

不管是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催收之后三个月不还的,还是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这样的行为虽然都算是信用卡诈骗行为,但尚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现实中还要结合实际的数额才能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通常怎么算信用卡诈骗罪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么算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必须是“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大”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要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二、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2、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3、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4、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因为信用卡透支,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实,很多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确实是因为理财规划出了问题,丧失了还款能力。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了相应条件,并且数额也达到了规定的话,那么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之后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依据是什么
      计件加班工资计算依据是什么?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


·国家赔偿新标准拆迁房屋的规定
      在我国,因为经济的发展导致了许多的土地被政府征用,而土地上的房屋也面临拆迁。政府为了安置被拆迁人员,会对被拆迁人给予一定的补偿。许多人对拆迁......


·因工伤的花费是公司出还是保险出?
      因工伤的花费是公司出还是保险出?一、因工伤的花费是公司出还是保险出?与保险公司没有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法律规定分别支付不同的......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
      证据的真实性要求如何确定一、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要想确定一个证据是否具有真实性,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对证据进行审查: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


·逮捕了取保候审还会进去吗
      一、逮捕了取保候审还会进去吗?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还是有可能重新被逮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


·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吗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


·殴打他人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
      殴打他人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一、殴打他人的处罚是怎样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工厂电工合同书怎么拟定?
      工厂电工合同书怎么拟定?一、工厂电工合同书怎么拟定?甲方(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刑事传唤对象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传唤对象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


·一、合肥租售同权政策?
      一、合肥租售同权政策有哪些(一)推进“时间表”2017年底前搭建平台,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2017年底前,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房屋租赁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