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

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因而我国也规定了一种特殊的工伤类型,即交通事故工伤。但此时也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之后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受伤职工也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见了解。
  
  一、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多少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交通事故工伤与一般的工伤或交通事故不同,受害人可以既向交通事故的侵害人索偿,也可以向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工伤保险待遇,所以认定工伤对于受害人而言非常重要。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婚内保证书有效条件有哪些
      很多时候签订婚内保证书的都是在婚姻关系中犯过错的一方,此时出于继续维系婚姻关系的考虑,另一方就会要求其写一份书面的婚内保证书,保证自己日后不......


·抢劫罪司法解释2023有什么内容
      虽然抢劫罪很严重,但如果与绑架罪相比的话,其实还是没有绑架罪严重,这点从起刑点上面就可以看出。而不管是针对抢劫罪还是绑架罪,除了《刑法》中有......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内容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内容有哪些?一、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


·著作权和职务作品如何确定?
      著作权和职务作品如何确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这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定,例如,学校教师为教学编写的教材,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为本单......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离婚诉讼状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被告:王××,......


·什么样的人会监视居住?
      什么样的人会监视居住?一、什么样的人会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
      承包土方工程合同有没有范本?承包土方工程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
      哪种情况员工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注册资本对于公司很重要吗
      注册资本对于公司很重要吗?注册资本对公司是很重要的,公司注册资金大小对公司的影响: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一、用人单位在辞退老员工怎么赔偿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公司提出员工协商解除,应当向员工......


·遇到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处理?
      遇到恶意拖欠货款如何处理?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债权人权益的方式有下面几种:一、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