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

设备厂工人在操作车床的时候,如果不慎受伤,应当及时就诊。在伤情稳定后,向厂子提出工伤认定。拿到认定书后,工人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赔偿申请,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中社保局承担的比较多。那么,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整体而言,与其问社保工伤赔偿多久到账,不如说得看当事人的伤情恢复情况以及办理手续的进度决定,不能一概而论,有快也有慢。据我们收集信息获悉,提交的当地劳动局一般在60日之内出申报工伤结果,伤残鉴定需要在医疗手续结束之后而决定。在各大专业的认定组织,在伤残鉴定资料上缴后60天内做出伤残鉴定结论,很有可能会延长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资料缴给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内将补偿的钱打入个人账号。工伤期间用的医疗费一般在医疗终结之后,就可以向社保局申请报销的,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伤残鉴定结论出之后,可以再申请伤残鉴定待遇的。一般资料提交之后,约两周社保局就会审批出来,并及时转账的。二、工伤赔偿中社保局承担哪些费用?工伤保险待遇分为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承担份额。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医疗费、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三、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综上所述,设备厂工人因工受伤,申请工伤赔偿的时候,社保局受理材料后,会进行鉴定,符合工伤的,会告知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至于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这个要看工伤认定效率及赔付效率了。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工人可以在两到三个月拿到赔偿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虐待罪如何认定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由于虐待行为所采取的方法,也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因此......


·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
      一、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流程如下所述。1、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的目的是什么现实生活当中,雇员与雇主之间发生劳动纠纷,随即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会介入进行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会根据国家人保部制定......


·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有哪些
      介绍卖淫与组织卖淫,在一定某些方面是存在相似之处的,比如都是卖淫行为的一种,但是在更多方面这二者是不同的。那到底组织卖淫罪与介绍卖淫罪的区别......


·大连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什么?
      每一个求职者都关心应聘的公司工资福利待遇如何,发展平台如何,同时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问题,就是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那么大连......


·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商业贿赂其实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一种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商业机会向相关负责人员给予钱财或其他好处,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的行为。那么,在......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用人单位不得辞退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 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
      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一、公司法人借款给公司用如何做账?1、向企业法人借款,属公司内部往来账,可计入其他应付款(公司有与企业法人的往来......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安置的正确做法有哪些?一、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1、发挥市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方关系,规范统一全市征地拆......


·自己种植的树可以砍吗?
      自己种植的树可以砍吗?自己种植的树也需要申请砍伐证后才可以砍,砍伐自己种的树木如果在两株以上,必须向乡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