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判处驱逐出境的条件有哪些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我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温暖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限制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确立的附加处罚,适用这种处罚应当注意:
1,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不适用于我国公民(包括华侨)。这里的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无国籍的自然人。由于我国不承认公民的双重国籍,因此,加人了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不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也属于本条规范的主体。
2,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属于附加处罚,可以在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的同时附加适用。对于该项附加处罚是否可以单独适用,本法没有明确。《刑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驱逐出境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本条规定没有明确独立适用,仅规定可以附加适用,我们认为这一规定排除独立适用。
3,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的不同。限期出境是指给被处罚人一个明确的出境最后期限,限其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到来之前离开,并不对违法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
而驱逐出境则可以对当事人采取强制带离等强制措施。一般说来,当事人如果在接到限期出境的处罚决定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离境,则可以采取驱逐出境。此外,这里的驱逐出境与《刑法》经三十五条规定的驱逐出境的性质是不同的,《刑法》规定的驱逐出境是一种刑罚措施,而这里的驱逐出境仍然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措施,性质上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以上就是对驱逐出境适用条件的具体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在适用驱逐出境处罚的时候,需要注意上述三方面的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手写无劳动关系模板是怎样的,手写是否有效?
现在科学技术比较的发达,不少的事情可以直接通过电脑来处理了,比如说对于一些合同、证明文件等都是直接打印出来便可以了,但是有时候有些人并不会使......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医疗费的赔偿是怎样的?在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各种交通事故屡见不鲜,伴随而来的法律问题也有很多,那么当车祸事故发生以后,需要如何进行赔......
·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9)11号通知的要求,以下高级人民法院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分级受理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一个人的钱写多个人的借条可以吗
一个人的钱写多个人的借条可以吗一、一个人的钱写多个人的借条可以吗要么各人写各人的,每人单独和他立一张借条。要么就几个人写在一起,写清楚每......
·一方欠下赌债离婚后另一方承担吗
一方欠下赌债离婚后另一方承担吗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
·工伤伤残鉴定如何主张赔偿?
劳动者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自己受到工伤伤害后,总感觉投诉无门,自己默默承受着病痛并承受着巨大的精神以及经济压力。我们要提醒您,我国非常重视劳......
·刑事案件中无罪不予批捕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无罪不予批捕是什么?刑事案件中无罪不予批捕是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做出的不批捕的决定。检察院作出不......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
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一、医疗过错参与度分级的评判方法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
·商铺合同签了一天能毁约吗
商铺合同签了一天能毁约吗可以随时进行毁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