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看法,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3.专利行政复议决定(1)第一类专利行政复议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转交有关部门。该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答复意见,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出答复意见的,不影响复议决定的作出。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前款所述书面答复意见以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保密的内容除外。原则上,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事务处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发出停止执行通知书,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及第三人。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议决定:(1)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事实清楚,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的,决定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程序上不足的,决定有关部门进行补正;(3)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4)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可以决定有关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撤销的,应当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⑥出现相反证据,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更为合理的。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作出后,法律事务处在必要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后续程序的书面建议。复议申请人可以在提出复议申请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律事务处应依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该赔偿请求进行审理,经规定的审批程序后,在复议决定中一并对赔偿请求做出决定。按照《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Et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H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行政复议规程》重申了上述规定。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相关法条整理,我国目前对专利方面的管理是比较人性化的,我们认为我国专利法对我国国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是相当的细致的,只是可能在执行方面有些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准许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准许行政强制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
·宣告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是怎样的
宣告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是怎样的《民法通则》第24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撤销对......
·续展的资料不予受理还是在无理由情形下不受理怎么办?
续展的资料不予受理还是在无理由情形下不受理怎么办?续展的资料不予受理还是在无理由的情形下不受理此时可以起诉,当遇到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异......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
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单位犯罪变更法人之后谁来承担责任?法定......
·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的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会承担行政责任,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有以下情形的,会受到刑事处罚:一、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
·林地转让承包权合同书怎么写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
林地转让承包权合同书怎么写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林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因而若有人需要承包林地的话,也仅仅是在约定的时间内对林......
·作为被告方庭前应诉准备工作是什么
作为被告方庭前应诉准备工作是什么?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
·各地的社保局在职权范围之内所主管的一些事情
各地的社保局在职权范围之内所主管的一些事情,由于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差异,自然就导致有很多人都会觉得肯定社保局工伤伤残鉴定也是一个地方一个标准......
·分居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作为夫妻双方在家庭出现矛盾时,可以选择分居的形式来缓解家庭矛盾。选择分居一般会写一个分居协议,分居协议是否必须履行?分居协议书可以推翻吗?下面......
·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要负责吗
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要负责吗一、借车给他人出事故要负责吗借车给他人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时,所有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无过错,......
·提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交违约金吗
一般来说,当我们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后,会签订具体的合同。合同当中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和义务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对于工作时间也是......